作者santaclaus (是KS120的融吗@@~)
看板LAW
标题[问题] 报废车被拖吊
时间Sun Nov 1 23:57:23 2009
这件事是我爸爸不对在先
但还是希望请教各位版友 有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
事情是这样的
修车厂报价给我爸的修车费超过那台车的价值
所以我爸决定要报废
当天他跟环保署主动报缴之後 也已经将车牌拔下
并约定民间拖车明天早上来拖车
错就错在我爸当晚贪图方便 而将车子停在附近的残障车位
未料隔天早上 交警队早先一步将车子拖吊走了 并且要罚1200元+拖吊费1200元
问题是拖吊的当时 该车已经是报废了 这样子是算大型垃圾??
还是要依裁决所的判决算数??
其实罚钱事小
我爸气不过的是 拖吊场的人就叫他不要缴钱去领那一台车
他们自然就会把车子处理掉
但事实上报废的车子还有剩余价值
修车厂愿意出九千元买下那台车子
拖吊场明知道是报废车 却故意叫我爸省钱不要领
然後他们再去"杀肉" 赚超大一笔
目前我的看法是罚完钱之後 车子领回来再卖掉让民间车厂去处理
想请问这整个状况有没有其他的争议?
或是对我们更有利的处理方法? (已经有去申诉 但是被打枪说可以到地方法院声明异议)
谢谢各位版友的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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