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uture108 ()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刑法的小问题
时间Sun Nov 1 22:40:29 2009
有个关於刑法第7条之疑问
刑法第七条-本法於中华民国人民在中华民国领域外
犯前两条以外之罪
而其最轻本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者
适用之
但依犯罪地之法律不罚者 不在此限
在这条法律 我对於最轻本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者 这句话的见解是
某项罪名只要能判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话
适用之
可是之前跟人家讨论
他的意思是
例如说重婚罪
刑237条
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他的意思是 最重能判超过三年有期徒刑的
适用之
请问一下 哪一个才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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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2.116.28.9
1F:→ yuusnow:是最低必须在三年以上,EX:杀人罪 最低"本刑"为十年 11/01 22:46
2F:→ future108:所以像举例的重婚罪 他最轻不判刑的 就不适用罗? 11/01 22:50
3F:推 depravity:你和他都错是要有写X年以上有期徒刑然後那个X大於等於三 11/02 02:15
4F:→ depravity:你的说法和他是一样啊@@ 是最少要判三年不是能判三年 11/02 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