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loudius ()
看板LAW
标题Re: [问题] 是否构成弃养问题??
时间Fri Oct 30 15:21:29 2009
首先
要先看你的父母有没有民法第1117条I规定的不能维持生活
(後段的无谋生能力因为对直系尊亲属不适用所以不用考虑)
只要她们的收入不能维持生活 就算父母还具备工作能力 也是在要扶养的范围内
再来就是如果你要负扶养义务的话 也要在你能力所及范围内斟酌给多少
不是她们说多少就是多少
至於家暴免扶养的问题 现在草案还未通过 但可以知道立法者的态度
是倾向受家暴 不伦等等世间的扶养义务人 可以免除其扶养责任
但本法目前尚未施行 无法直接引用
最好的做法就是 先蒐集家暴的资料 如果验伤单没有 无提告 可能有举证上的困难
可以找看看有没有什麽间接证据 例如人证 或是他们曾经对你有暴力举动的佐证
若真的要闹上法庭 可以使法官减轻(目前法规尊亲属最多只能减轻)你的抚养义务
最後 无论家中如何重男轻女 你都是有权利继承遗产的
除非你自己不要 或是有民法1145条继承权丧失的事由
例如你对被继承人有重大虐待或侮辱等
不然你的特留分是不会受到遗嘱影响的
※ 引述《riching (riching)》之铭言:
: 请教专家们
: 假设小妹是家暴且被赶出家门
: (家暴是有报案,所以警察有备案,但没有去验伤,也没有提告)
: 对家里的任何财产也没有任何继承权
: (我想父母会给我弟,因为家中重男轻女)
: 如果被赶出家门後,就没有再给家人钱
: 这样会构成弃养事实吗?
: 谢谢专业版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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