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boks (hoboks)
看板LAW
标题Re: [问题] 车祸现场图不是正确的,但因签了名,还 …
时间Fri Oct 23 01:19:03 2009
※ 引述《cs72124 (QQ)》之铭言:
: 标题: Re: [问题] 车祸现场图不是正确的,但因签了名,还 …
: 时间: Thu Oct 22 20:08:50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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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没有人觉得不合理吗?碰撞的2人都没责任,没碰撞到的要负全责
: ,这样的法律规定,会不会很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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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rom: 116.59.128.83
: → Eventis:不论本案事实的话,单论这种情况并不奇怪,因为那个没事的人 10/22 20:18
: → Eventis:是建立他本来应该出事,而其他人因为不出事,才导致出了更多 10/22 20:19
: → Eventis:事,就会如此了. 10/22 20:19
: → lighthouse:例如你放鞭炮让两个人互撞就是碰撞无责没碰负全责了… 10/22 21:49
小弟也支持以上两说
这例子可以用客观归责理论来说明
在ezpeer的刑事案件里面 检察官也试图用客观归责理论来起诉
原波可以参考一下拙作
#1An3PDTR
再思考看看万一上法庭该如何攻防
: → rock0807:依你单方面论述的确是很不合理 可惜你没证据证明 10/22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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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93.1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