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lovemozart (自由、民主、法治的台湾)
看板LAW
标题[问题] 使用身份证制造机.....
时间Thu Oct 22 21:08:32 2009
想必大家都听过身份证制造器吧
想请问假如说小明使用制造器做出来的号码去找工作
(因为现在人力公司素质参差不齐 怕被流出)
算是伪造伪书的一种吗?
我想不通的是:
1. 小明没有弄一个身份证出来(跟杨宗伟不一样)
只是留资料的时候留假的,降要如何解释说他「伪造」了一个「文书」?
2. 小明会不会有损害公众或他人的要件? 要说人力公司被骗了吗?
求教各位了,谢谢
相关资料
http://www.wretch.cc/blog/sleepylaw/12133414
我国采〔不真正文书〕非〔不真实文书〕
法条
http://www.spydetect.com.tw/law06-0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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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CrazyMarc:问题1.:你怎麽知道制造机造出来的不会刚好跟某人相同? 10/23 23:47
2F:→ CrazyMarc:问题2.:文书真的只限於实体?电子文书...? 10/23 23:48
3F:→ ilovemozart:假如制造出来的号码与人相同,在不真正文书下是否仍非 10/25 08:43
4F:→ ilovemozart:伪造文书? 电子都然算。 10/25 08:43
5F:推 wolf0202:要看有没有损害到他人利益或公益 没有的话就没事 10/26 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