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co318 (猫)
看板LAW
标题Re: [问题] 家人被当人头户惹上官司
时间Wed Oct 21 16:31:56 2009
※ 引述《BUMAS (中年人)》之铭言:
: 抱歉...
: 刚刚又回头去看了一下原文
: 想要拉那个学长下水应该是有办法办到啦
: 先写一个声请调查证据状递去给法院
^^^^^^^^^^^^^^
B大,这个是要由我妹本人写给法院,还是由我们家人就可以?
: 请法院调查拍卖网站上的使用人资料
: 证明那个拍卖用帐户不是你妹的
: 是他学长的
: 这样的话又可以让该学长有涉案的嫌疑
: 这样法院应该就会传他到庭了
感谢B大的意见,这周刚好我要回家一趟,顺便跟我爸妈聊聊要怎麽处理好这件事情,
不可能就是一直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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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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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3.72.1.128
1F:推 BUMAS:要你妹写喔@@...他才是当事人 10/21 19:50
2F:推 CrazyMarc:可以别人写,然後当事人签名盖章,之前我的服务课程在台 10/21 19:54
3F:→ CrazyMarc:北地院诉辅,遇到不会写字(别怀疑,真的有)的人,也只 10/21 19:55
4F:→ CrazyMarc:好帮他写,再让他签名(其实依规定诉辅不能代写的...) 10/21 19:56
5F:→ Rhadamanthuz:楼上暗示的很明显。 原PO再按一下......B.. 10/21 20:00
6F:推 cawba:只能叫你妈节哀 即使学长人抓到了 你妹还是逃不了共犯的罪名 10/22 03:45
7F:→ cawba:因为把帐户借给他人使用本身就是有很大的过失 版上很多人分 10/22 03:46
8F:→ cawba:想过应徵工作被骗开人头帐户 100%最後都是吃到共同正犯或帮 10/22 03:47
9F:→ cawba:住犯的罪名 现在只能叫你妹对法官态度好一点 当庭哭着向法官 10/22 03:48
10F:→ cawba:认错说不应该将帐户借人使用 愿法官念在年幼无知的份上轻判 10/22 03:48
11F:推 cawba:我猜法官大概会判3-4个月让你们易科罚金吧 但是就有前科在了 10/22 0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