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dio (百变双子)
看板LAW
标题[问题] 请问公然侮辱与毁谤
时间Tue Oct 20 23:12:19 2009
想请问一下,很多我们这边的学生,出外打工、用餐或者租屋
会碰到一些不愉快的经验,大家都想交流这些讯息
可是又很怕在公开的BBS 看板上发表文章会涉及公然侮辱或毁谤
过去也有学生发表对老师的意见,结果被老师控告
如果我们改为开一个看板,但是属於非公开的隐藏看板,
使用者要进去必须经过板主同意,那请问是否可以避开上述的问题呢?
或者能够限制使用者,由该隐藏板获得的资料不可用在控告他人之用?
烦请了解的板友能建议我们比较好的作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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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2.117.239.188
1F:→ snowtoya:当然还是构成啊... 10/20 23:13
2F:→ snowtoya:想避免1.不要po 2.保证隐板里所有人都守口如瓶 10/20 23:13
3F:→ snowtoya:不过通常「我告诉你一个秘密不要告诉别人哦^.<」没多久 10/20 23:14
4F:→ snowtoya:所有人都知道了,嗯XD 10/20 23:14
5F:→ snowtoya:当然啦,如果你PO的东西本身就不构成公然侮辱or诽谤要件 10/20 23:16
6F:→ snowtoya:那也没什麽好怕的 10/20 23:16
7F:→ Odio:这....尺度怎麽拿捏啊@__@? 10/20 23:43
8F:→ Odio:请问有没有文章可以参考一下,安全与不安全的区分呢@_@? 10/20 23:47
9F:→ snowtoya:这很难具体说明吧=w= 公然侮辱应该很明显没什麽好说的 10/21 00:09
10F:→ snowtoya:诽谤,只要有毁损他人名誉之虞都很有可能,不过还要在刑 10/21 00:11
11F:→ snowtoya:法第311条做检验,你可以自己参考一下喽 10/21 00:11
12F:→ snowtoya:只是话又说回来,只要被讲的人不爽,他都可以去告 10/21 00:12
13F:→ snowtoya:有些人就是爱乱告啊,即便不起诉,或被判无罪他也爽= = 10/21 00:12
14F:→ depravity:憋在心里不要讲或是写在日记本锁起来别给别人看 10/21 1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