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U0121 (爱玉冰)
看板LAW
标题[问题] 买卖纠纷的事件
时间Tue Oct 20 23:00:00 2009
朋友在网路上卖一个LV包包(确实为正品且有购买证明)
但却被买家恶意控告违法商标法
买家有拿去保智大队报案
但保智大队验出来的结果
说是仿冒的(包包是仿的 而购证一开始说是真的 後来也说是仿的)
想请问
该如何解决这问题?
难道就只能被对方吃得死死的吗?
有询问念法律系的朋友
是说
可以跟法官提出 买家是否能证明当初送验的包包确定是买家的吗?
这个有效吗?
还是说版友有其他好的方法
另外一方面
我朋友手边有很多LV的购买证明以及LV之前寄来的贺卡
这些对她有帮助吗?还是说没用?
还有对方很奇怪
当初拿到货後不到两小时就去报案
而且还扇动其他买家一起提告我朋友
至於会发生这件事情
有一个可能性
是因为之前也有一次买卖纠纷
最後不了了之
只是当初的那个对方
最後有传简讯放话跟我朋友说
会给她好看
想请问这个跟检察官讲有帮助吗?
另外一方面
因为朋友属於比较情绪化
想请律师但没什麽钱
我记得有那种免费的律师
想请问该如何申请
麻烦知道的乡民可以帮我解答以上问题
对了...朋友之前没卖过
是最近才开始卖
并不是个职业网路卖家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167.47.38
1F:推 Rhadamanthuz:1.自己是不是卖仿冒,自己应该是最明白的.若有就坦承 10/20 23:08
2F:→ Rhadamanthuz:2.送验的包包是谁的如何证明? 很困难吧 10/20 23:10
3F:→ Rhadamanthuz:3.LV寄来的贺卡、产品型录不能说明什麽 10/20 23:11
我是有请教我朋友 他是跟我说因为是买方告卖方
那应该要提出证明说送验的包包就是卖方的
而不是应该是卖方要提出送验的包包是不是自己的
他是这麽说的(他念法律系的)
※ 编辑: YU0121 来自: 118.167.47.38 (10/20 23:15)
4F:→ Rhadamanthuz:4.简讯的部分跟本件仿冒事件,系属两事。 10/20 23:14
5F:→ Rhadamanthuz:5.到法扶询问看看 10/20 23:14
6F:→ Rhadamanthuz:6.就补充部分:你可以请教他要怎麽验出谁是谁的 10/20 23:16
抱歉 不太懂这句话的意思
另一方面 朋友是打算和解 以当初购买的金额为和解金
但对方坚持要和解的话一个当初购买的包包
※ 编辑: YU0121 来自: 118.167.47.38 (10/20 23:19)
7F:推 priorart:这有意思 对方不是商标权人 对方因买到假包(if)的损害是? 10/20 23:21
朋友是跟我说 LV那边不打算提告
8F:→ Rhadamanthuz:对於和解部分:本案案由是违反商标法。换言之,她是 10/20 23:21
※ 编辑: YU0121 来自: 118.167.47.38 (10/20 23:22)
9F:→ Rhadamanthuz:告发人,最後若有判决会寄一份给LV台湾代理商,因此 10/20 23:22
10F:→ Rhadamanthuz:LV才是向被告索赔的一方,而不是这个告发人。 10/20 23:23
那你的意思是说 就算最後我朋友败诉
赔偿部分也是由LV那边提出?买方并不能要求任何赔偿吗?(民事也没办法?)
※ 编辑: YU0121 来自: 118.167.47.38 (10/20 23:24)
11F:推 priorart:商标权人不提告 你就让对方自己去告吧 看买到假包(if)债 10/20 23:26
麻烦可以再讲清楚一点吗? 麻烦你了
对了 另外一个问题 因为朋友很容易情绪化
所以可以申请由我来帮她开庭吗? 还是说只有律师可以?(我不是这件事的关系人)
※ 编辑: YU0121 来自: 118.167.47.38 (10/20 23:29)
12F:→ priorart:物不履行+虚荣感未获满足导致人格权受损法院会判赔多少 10/20 23:28
其实问题是怕朋友会有前科
另一方面前两次开庭检察官都有意把此案件转为消费纠纷
※ 编辑: YU0121 来自: 118.167.47.38 (10/20 23:33)
13F:→ Rhadamanthuz:目前尚未见过由非律师资格者担任刑庭辩护的(除公辩外 10/20 23:34
14F:→ twsakura:照你文中说明 似乎怀疑物品可能被买家调包? 现在的重点是 10/21 00:35
15F:→ twsakura:对方手上包包的确是仿冒的 无法证明并非原来那个的话就.. 10/21 00:38
16F:→ hotwingking:听说真LV包包有编号是真的嘛?如果是 你朋友有编号否? 10/21 01:19
17F:→ Rhadamanthuz:依原PO所提及之点,似有侦查未尽之处,但不方便讲破. 10/21 02:55
18F:推 lorcas:购买证明和包包不是都有对应的流水编号?! 10/21 10:29
19F:→ twsakura:持有真品不代表寄出的也是真品 这会扯出很多问题 10/21 1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