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enlienhot (北海冬夜小棉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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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问题] 工读生离职问题
时间Sat Oct 17 19:46:57 2009
※ [本文转录自 part-time 看板]
作者: lienlienhot (北海冬夜小棉被) 看板: part-time
标题: [问题] 工读生离职问题
时间: Sat Oct 17 19:44:48 2009
我从10月1号开始经朋友介绍,接了一个打工
是属於带活动性质的(类似当小队辅)
它是每个礼拜一到两次,共九次
一直到11月中
它不是算时薪的 是说做完九次 可领四到五千
目前我已去了四次
但发现工资实在不合理
所以想辞职
关於薪资的不合理的部分是这样的:
一开始工作时间是讲说从10:00到下午3:00
但第一天负责人却要求我们8:30要到,而且整个活动到下午4:00才结束
第二次上工,我本来打算问负责人这个问题的,
结果负责人就再也没出现,於是我跟组长(我所知唯一可连络到负责人的人)反应
於是从第三次开始,工作时间就变成9:00~15:30
但这样还是跟负责人原本一开始说的时间不一样
於是第四次时我就问了组长薪资的问题
结果他说不会调涨,原因是他们是根据剧场的方式算的,所以stand by的时间不算
(但就算前面stand by和结束後的检讨会不算时间,工作时间还是从9:30~15:10,
跟一开始说的时间还是不合
况且4000~5000到底是多少,他也没给我肯定答案
这样换算成时薪不管有没有5000,都未满95)
因此我就提出想辞职的要求
但组长却说要我找到替代的人才能辞,而且还不给我负责人的电话
(负责人跟组长似乎是学姊弟关系)
我认为不合理
工资是全部结束後才会发的,而且所有约定都没有书面资料
只是口头说明,也没签署过任何文件
有的大概只有msn纪录
(介绍工作的朋友和我讲工作内容和薪资的纪录,她也是工作人员之一,
也是不合理薪资的受害人,但她似乎打算就认了...)
和有上百人(参与活动的小朋友,还有合办活动的馆方人员)可以证明我有去工作吧
薪资不合理的部分,可能无法要了
但我至少想拿他们说好要给的薪资(就四次的钱)
还有这不合理的薪资可能也找不到人替代
(我感觉我有点被骗进去)
所以我并不想帮他们找人
但我又想离职
请问我该怎麽做才合乎法律程序呢?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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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8.98.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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