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bjsbjsbj (丁波利马肯)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学生於书面文件中使用校徽是否违反商标法?
时间Wed Oct 14 17:09:23 2009
因为最近在准备推甄,
就去台大网页下载他们的校徽当做书面审查资料的封面。
在校徽简介的页面里看到
"本校校徽业已取得商标专用权,未经申请核准使用者,
视同侵权,本校保留相关法律请求权利。欲申请使用校
徽者,请参阅国立台湾大学商标使用管理办法,并向本
校总务处经营管理组申请。 "
我知道学校不会去跟学生计较这种事情,
但如果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样是否有涉及侵权的嫌疑?
换个情形,假设我今天是上班族,
做了个关於台大...可能残障空间改善的企画案,
也在里面使用了台大的校徽。
那这样在有商业用途的前提下,
情况是不是会不太一样呢?
麻烦大家解惑罗!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5.232.85.103
1F:→ lorcas:既然都有这样规定..就该遵守..可以洽总务处询问~ 10/14 1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