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abyfish9164 (卑鄙鱼9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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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问题] 闯黄灯?
时间Tue Oct 13 20:41:18 2009
※ [本文转录自 TaichungBun 看板]
作者: Babyfish9164 (卑鄙鱼9164) 站内: TaichungBun
标题: [请益] 闯黄灯?
时间: Tue Oct 13 20:32:32 2009
前天我妈骑车去载我妹,
结果在一个十字路口差点发生车祸,
事情的来龙去脉是这样的:
据我妈说,那条路口很宽,
她看到闪黄灯的时候已经骑超出斑马线了,
我妈继续往前骑,
还在路中间时已经变红灯了,
说时迟那时快!
另一条路口有个警察,
看了左右边的号志变红灯了,
就冲了出来!
(我想当时他自己那条路上的号志应该还是红灯吧,毕竟只有他一个先冲了出来,
在说路口很宽的号志应该不会一边刚亮红灯,另一边就立刻变绿灯吧。)
结果差点跟我妈相撞,我妈说她快吓死了,
接着那个警察感觉恼羞成怒的样子,
把我妈追到路边,说:「我一定要开你单!」
我妈说:「我没闯红灯,刚刚是黄灯啊。」
警察:「同款啦!看到黄灯就要停了啊!」
我妈解释说:「我已经骑过斑马线了才闪黄灯啊。」
警察:「你在辩啊!你在辩啊!我就是要开你单啦!」
……
我妈说她那时候因为差点出车祸受到惊吓,手足无措,
拿着闯红灯的红单回到家跟家人诉苦…
想请教有经验或对交通规则比较清楚的乡民们,
以上这种状况,
真的是我妈错了吗?
我记得黄灯号志是表示未过停止线停车,过停止线加速通行,这样没错吧?
我真的觉得我妈很委屈!
警察不是人民的保姆吗,今天却这样子来欺负一个妇道人家!
就算真的是错在我妈,有必要用那麽凶的口气吗!?
难怪会有人说有些警察就是拿着执照的流氓!!!
再请教各位,有关红单的问题,
可以有哪些申诉的管道措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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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0.244.40.124
1F:→ milk2match:有法律版你可以去那边问喔 10/13 20:36
2F:→ Babyfish9164:请问法律版怎麽走? 10/13 20:36
3F:→ suchalazyman:law 10/13 20:38
4F:推 milk2match:路径寄给元PO噜 10/13 20:39
5F:→ Babyfish9164:感谢楼上的热心乡民们! 10/13 20:40
6F:推 azeing200:听说还没过马路中间时黄灯变红灯都要退回去 10/13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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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0.244.40.124
7F:推 justplay258:以前听过警察说那叫闯黄灯 其实也可以开单~不过天晓得 10/13 21:42
8F:→ justplay258:真的假的 只是说的那个人本身以前是做警察就是了 10/13 21:43
9F:→ king2204:录影录影 影带会说明一切真相 10/13 23:04
10F:→ jiunpin:救济途径1、向监理站申诉2、向地院声明异议,不服,提抗告 10/13 23:10
11F:→ jiunpin:1、是监理站将申诉书交由举发员警,由他回覆你,员警只要 10/13 23:12
12F:→ jiunpin:确认举发过程与法条无误,监理站原则上不会撤销。 10/13 23:13
13F:→ jiunpin:向地院声明异议,到时就开交通法庭,员警会是证人。 10/13 23:14
14F:推 king2204:提起行政救济的话,你必须要有证据证明。要不然很难成功 10/13 23:27
15F:→ king2204:因为我个人也提过,但是因为我自己疏失,将证据正本交给 10/13 23:28
16F:→ king2204:该单位了,以至於我没办法提起行政诉讼。(因为稳输) 10/13 23:28
17F:→ king2204:当然如果你要提起救济的话,我可以告诉你需准备哪些。 10/13 23:29
18F:→ king2204:只是我的版本是跟台北市政府诉愿的。 10/13 23:30
19F:→ Rhadamanthuz:行政诉讼?? 如果记忆没错的话应该是刑事庭审理的 10/13 23:32
20F:→ Rhadamanthuz:精确来说要称交通法庭 可参考道交处罚条例、处理办法 10/13 23:36
21F:推 Rechtsstaat:我看不会过,台湾民风是黄灯加速,红灯油门采到底 10/13 23:49
22F:→ Rechtsstaat:哪个说我没闯红灯的法官几乎不会信,因为民风如此 10/13 23:49
23F:→ twsakura:行政罚应该是警察要负责举证吧?若他没录影也没证人要怎罚 10/14 01:07
24F:推 king2204:警察开单属行政裁罚,固属於行政法院。 10/14 09:12
25F:→ king2204:不过去申诉传闻99%会通过,因为警察执法确有不当之处。 10/14 09:12
26F:→ king2204:所以如果真的没有闯红灯就请提起申诉吧。别让权益睡着。 10/14 09:13
27F:→ jiunpin:这是属法律别有规定,虽属行政罚、行政处分,仍应依道处 10/14 12:28
28F:→ jiunpin:条例内的救济程序。而非提行政诉讼。 10/14 12:30
29F:→ jiunpin:举证部份,闯红灯目视即可判断,非皆需录影举发,证人部份 10/14 12:38
30F:→ jiunpin:员警本身於出席交通法庭即是以证人身分。 10/14 1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