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imi410 (^______^)
看板LAW
标题[问题] 东西不还....
时间Mon Oct 12 17:00:07 2009
不好意思
想请问一下
之前跟前男友一起住
後来因为不愉快的分手而来不及把东西搬走
结果他不愿意还我
里面有我的艺术照,电脑,衣服,还有一些小东西
重点是想拿回艺术照
不知道这样怎麽跟他拿回来
因为之前警察说过必须要有证明
那麽我的那些收据算吗?
前阵子他有传简讯说要把东西还我
也给了他地址
但是隔天之後他居然完全没消息(之间过了半个月)
电话也都不接
请问那些简讯内容也可以当成证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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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3.2.102
1F:推 hoboks:可以当证据 10/12 17:23
2F:推 frankmen123:难谓侵占 10/13 1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