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boks (hoboks)
看板LAW
标题Re: [问题] 杀人罪之论定?
时间Sun Oct 11 22:22:59 2009
我看完了相关的判决
懒的把事实的流程用图表画出来 有兴趣的人请自行参阅判决书
简单来说
法院是用 罪疑为轻 以及 案重初供 这两个原则下判决
死者的朋友A没见到甲XX 丙XX殴打死者
朋友B跟警察说没看到 在法庭上说有看到 (案重初供)
所以法院采信B前者说法
其他所有证据不足以支持甲跟丙有参与杀人过程
罪疑为轻 所以他们逃掉了
如果有监视器 那就可以把他们都绳之以法了
※ 引述《wgeaii (累...)》之铭言:
: 法律的作用,究竟是要首重事实还是形式?
: 我国的司法,是否还能代表正义?
: 十年前我小舅和朋友出去,小舅朋友和一群喝醉酒闹事的人起冲突,
: 小舅劝架,就这样被人活活打死。
: 十年了,行凶三人,两人已服刑完毕,其中一人居然一二审被判有罪,
: 三审居然改判无罪,而民事赔偿三人应赔偿500万,
: 但只有那名尚未被关的人有能力支付200万。
: 在被判无罪之後,我们家属所得民事赔偿部分居然被对方反控告不当得利。
: -我方,败诉。
: 如此的天理何在,司法如何让人可以信服?
: 每当看到阿扁世纪大审判之时,现实普罗大众碰到法律案件,谁能有如此待遇?
: 是否得透过镁光灯聚焦才有真理?
: 判官们手中的笔攸关人的命运,十年了...这样的结果,令人无法信服。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137.87.205
1F:→ Okawa:老实说「案重初供」并不是很好的东西.... 10/11 23:05
2F:→ ocean11:就算有监视器.常常也只是很模糊的影像.有时难以作为证据 10/12 12:32
3F:→ windfly00:学你专嘘别人得文章闹版话语...废文 05/15 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