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lenmr0369 (天马行空)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关於朋友偷窃的行为
时间Sun Oct 11 06:34:19 2009
日前因为多年朋友偷窃我的个人财物
一气之下就报警处理
但经过多日回想後
感觉事情也没有那麽严重
(朋友也到过歉,也归还被窃财物)
回想往日情谊的种种
其实也想原谅他
而因为窃盗是公诉罪(5年以下)
目前是一定无法撤销
所以想请问各位大大
在面对检察官的询问时
有没有什麽办法让被告的刑责降到最低
毕竟 我真的是一时冲动才会报警处理
我是真的不想失去一个朋友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3.204.172.199
1F:→ rock0807:跟检座说你不想追究了 请检座不或缓起诉 10/11 10:10
2F:→ rock0807:还有 没有公诉罪这种东西 只有非告诉乃论之罪 10/11 10:11
3F:→ a386036:简单写张和解书给他然後上呈,顶多出庭说明你不追究 10/11 17:36
4F:→ a386036:最後大概就罚罚劳动服务或是捐点钱换取缓刑或缓起诉 10/11 17:37
5F:→ a386036:只要期间内不要再犯刑法也不会有前科 10/11 17:37
6F:→ a386036:职权微罪不起诉看运气 10/11 17:38
7F:→ a386036:不过现在都流行做社会公益交换条件 10/11 1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