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kasaku (朵拉)
看板LAW
标题[问题] 附带民事求偿
时间Sat Oct 10 22:43:32 2009
我想请教一下...
刑事案件(车祸)法院通知以简易庭判决
那如果要附带民事诉讼求偿的话
该如何做呢??
刑事诉讼法第488条: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应於刑事诉讼起诉後第二审辩论终结前为之。
但在第一审辩论终结後提起上诉前,不得提起。
但...如果以简易庭审理的话
等同没有言词辩论可言 那何时递状声请附带民事赔偿较妥??
烦请各位帮忙解惑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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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47.78.15
1F:推 Rhadamanthuz:於收到检察官的声请简易判决处刑书後尽快向受诉法院 10/11 00:32
2F:→ Rhadamanthuz: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状。建议在收到检察官声请简易 10/11 00:34
3F:→ Rhadamanthuz:判决处刑书後的2个礼拜内提出,至迟不超过三个礼拜。 10/11 00:36
4F:→ Rhadamanthuz:有些认真的法官会在半个月内把这种案子结了,所以... 10/11 00:37
5F:→ kakasaku:我知道了!!谢谢^^ 10/11 1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