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utemoongirl (天哪)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关於遣散费
时间Sat Oct 10 21:19:40 2009
先说,我帮我朋友发问的.....
她是某科大的学生,已经在学校打工大概一年多了,
打工地点算是系上所开办的饮料店,但赚的钱都是上缴给学校。
暑假的时候(大概7月底),
大概都已经排到8月中的班了,
所以她们也都安排好了暑假行程,
但是主办人突然说要停止营业,说的当天,就马上关店。
一时之间,她们就全部都没准备的失业了,
什麽行程都被打乱,更惨的还有一个准备在里面实习的学姊,
临时说停业,找不到要实习的地方,几乎是快走投无路。
老师又跟她们说,员工不能自己去找学校,这样不好。
於是她们就这样默默的过了这暑假。
现在开学了,主办人(也就是她们老师),说有在替她们争取遣散费,
但是现在离停业也已经过了一段时间,
我朋友也有找过老师,询问老师现在进度到哪,
老师跟她们说,他有呈上公文给学校,但学校退了一次,
现在他要呈最後一次,如果还是不行,可能就要靠她们自己去争取了。
目前是,年资最久的学姊(主办人助理)已经有领到遣散费,
剩下的是3个月~3年不等的员工,还无法得到学校给她们公道。
我朋友是有打算要拿法规去跟校长讨论,
但是她们现在卡在,
在学校工读,算员工吗?
依劳基法,是需要扣缴凭单,还有劳保才能有遣散费,
扣缴凭单是有,但她们却没有被保劳保,
想请问这种情况,还有可能让学校给她们一个公道吗??
有没有人可以给点方法或意见,
也许遣散费不是一比大钱,但是我朋友说,
会在那边工读的,都是家庭经济有点困难的,
就算不是大钱也是钱,也希望让学校知道这样是不对的。
请大家多多帮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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