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me9332 (HOT~!!!)
看板LAW
标题请教各位高手车祸问题
时间Fri Oct 9 17:10:01 2009
发生问题原因:对方因在双黄线有意图超车,所以在驾驶时有
加速及减速情形,因为前方机车煞车,导致汽车驾驶紧急煞车,
但他们没有超出双黄线,只是很突然的煞住车子,所以我煞车後撞上他的後
面车灯,但因他已经先破坏现场,所以我无法拍照,只能拍下我车灯碎掉的地方以及车毁
的情形,我车灯碎掉是在白线旁,表示我是正常骑乘机车。
想请问的问题如下:
1.我在笔录时有注明是对方想超车,结果突然煞车导致我煞车後撞上他,还有我时速20~保持
车距30~40公尺~这样讲对於判定上有利吗??是我的责任比较大吗??
2.我看到警察的单子有写初步判决的原因是煞车不急导致追撞,这样会对我不利吗?
3.对方要求我赔偿两万元,因修车需要三万,我需要注意什麽??
因为他可能已经开去修车了.
目前主要问题是对方咬死我没保持安全车距,才会撞上他,而且要求我赔偿两万,双方只
有强制险,无伤亡。
我有和解意愿,但我只能负担五千到八千,对方不同意,而且他是开朋友的车
希望有达人可以帮帮我,拜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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