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lovejade (存在感)
看板LAW
标题Re: [讨论] 胡子男事件衍生出之问题
时间Tue Oct 6 20:34:04 2009
※ 引述《kaiba541 (贝斯手小奇)》之铭言:
: 要不要上Ptt是个人自己能决定的
: 没有版主会强迫人一定要上吧
: 所以既然自己决定要上,那遵守板规很难吗?
我比较有兴趣不在於遵不遵守版规
而是最後遵不遵守法律
: 当然某些板规可能值得非议其正当性
: 但是如同推文中所质疑者,个人倒是认同地方板的交易规则
: PTT可以说毫无审查个人创设帐号之个人资料
: 那麽为了可能因此伴随而来的交易纠纷
: 要求先发自介文有何不可?
: 反正不发也没关系啊
: 网拍网站何其多,不高兴发自介文就不要在这卖啊
: 说到周胡子事件
: 根据林钰雄老师对於刑法311的评论
: 老师认为善意的要件比阻却违法事由还要严格
: 因此如果可以将 善意
: 当作超法规阻却违法事由
: 那麽板主为了杜绝西斯板扭曲的约炮歪风
对於西斯版版主想扭曲歪风是给与肯定
我比较有兴趣的是处理这个事件是不是合法
: 所以公布此类信件以达杀鸡儆猴之效果
今天不能因为你只是一个被推选出的第三中立管理者
却做出过度的行为
一样我比较兴趣的是有没有违法,扯到其他话题讨论law也没有意义。
让我联想到的是干坏事很恶劣,但是不是仅由媒体一方
就可以公布当事人的资料。
如果有仔细看西斯版文章,很明显版主反应有点激烈...
: 我个人是觉得可以成立
: 不过违法性阶层毕竟是价值衡量
: 说实话也可能有人认为没有成立
: 况且以善意 或是郑逸哲老师说的行为有价值
: 当作阻却违法事由,可能尚不得获得实务的赞同
: 蛮好奇周胡子会不会对西斯版板主采取法律途径
: 蛮想看看如果的进了法院
: 法官会怎麽判
不过我想胡XX想息事宁人吧
这就是占据媒体一方的优势,有些记者就是乱报新闻
但却不太害怕,就是因为这样。西斯版版主也是这样
。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7.19.102.128
1F:推 cote5566:板主做的太过了 私下用水桶不能吗? 10/06 21:50
2F:推 vinnytim:他当他拿到死亡笔记本吧 10/07 0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