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lovemirai (未来)
看板LAW
标题Re: [讨论] 胡子男事件衍生出之问题
时间Tue Oct 6 16:10:37 2009
※ 引述《ctbird (只说实话)》之铭言:
: 近日当红的胡子男事件,若有人不清楚可去八卦或西斯板搜寻胡子
: 首先我最感疑惑的是,个资法的规范主体是公务机关与非公务机关
: 单纯的一个人/版主或者ptt,算是个资法中所称的非公务机关吗?
: 因为从个资法18条以降,我感觉不出是在规范一般大众,又要登记又要执照还要公告
: 再来,关於西斯/法西斯板规皆称"匿名帐号视为版的延伸"所引发的後续问题
: 进入一个版就要遵守该版的规定是没有疑问的
: 我当初也曾经在没有看版规的情况下,在吐槽板的某篇文章中推文而被水桶
: 被水桶後去看版规,才发现原来该版是不能护航的
: 可是今天涉及到隐私权的问题,是宪法所保障的
: 一个版友寄信给一个匿名帐号,就视同回文
: 倘若今天信件的内容只是文字,那麽版主公布寄信人的id,感受如何?
: 若今天信件内容多了寄信人的部落格、电子信箱甚至是手机、姓名,感受又如何?
: 一方面似乎是该名版友不注意版规,如此下场实属不意外
: 另一方面版主真有那麽大权力去决定"视同",并且变相剥夺了该版友的隐私权?
: 希望大家站在宪法、法律的角度,也来讨论一下
: btw,这里是否有可能构成刑法318条-1呢?
不好意思我来导正一下基本上版规之规定是否就视为同意
而成为阻却违法事由勒
老实说很难..版主很可能触犯刑法318条-1
再来个资法有规定非公务机关是什麽
ptt事业群不能算是喔
ptt的奚斯版版主应该要小心
万一碰到一各豁出去的
很容易吃上官司喔
别以为版规可以卸责一切
其实基本上西斯版早就触犯妨害风化罪啦
只是看要不要抓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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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6.41.70
1F:→ wjck00383:妨害风化罪的成立须顾及到宪法对性资讯言论传播的保障, 10/06 19:41
2F:→ wjck00383:尤其政府试图做为言论管制者时,划线必须万分小心。这是 10/06 19:43
3F:→ wjck00383:在讨论西斯板言论是否成罪时,建议考虑的部分。 10/06 1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