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nbuttercat (吼~~)
看板LAW
标题[请益] 车祸调解後肇事者不赔偿
时间Sat Oct 3 01:24:54 2009
不好意思,想请教一些车祸後续相关的问题,
小妹不甚懂法律,恳请赐教m(_ _)m
男友今年四月底在淡水工作时,站在路上被计程车撞到右半身,
造成他脊椎及骨盆骨折。
後来调解了四五次,在淡水调解委员会签了调解书,大致内容如下:
一、相对人等二人愿连带赔偿声请人医疗费及慰抚金等一切损害,共计新台币(下同)
XXX元整(含强制及任意责任险);相对人等二人共分11期给付,第一期给付XXX元整於
98年9月10日前支付,余伍万元整相对人二人以每个月为一期共分10期,每期给付伍千
元整(汇入帐号:XXXXXXXXXXXXX),自98年9月25日起於每月25日前给付,一期未给付
其余视同全部到期。
二、两造抛弃本件其余民事请求权,声请人并同意不再追究相对人XXX之刑事责任。
三、两造同意由XXX委员独任调解。
上调解成立内容,经当场向两造当事人朗读或交付阅读,并无异议。
我们当时第一期的保险赔偿已经拿到了,但肇事者每月应该付的五千元却没有如期汇进
帐户,手机停用,住家电话也没有人接听。
虽然只是每月五千元,对於目前无法工作的男友来说也不无小补,但对方这样的态度,
我们实在又气又急。因为当初男友才从高雄上去台北工作两个月,就碰到如此重大车祸
...现在男友回到高雄家中休养,我们应该怎麽向人在台北的肇事者求偿呢?
第一次碰到这种车祸问题,实在没有头绪,恳请板友指教。m(_ _)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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