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boks (hoboks)
看板LAW
标题Re: [问题] 车祸问题
时间Thu Oct 1 12:55:40 2009
此例闯红灯的机车骑士是否该当於过失伤害的构成要件?
管见以为 争点在於 虽然无擦撞 但机车骑士的闯红灯行为是否与事故的发生有因果关系
以及是否可以被归责?
如果以条件说来看
没有机车骑士的闯红灯行为
就不会有事故发生的结果(这点请由上篇推文所建议的 证人以及路口监视器去证明)
所以闯红灯行为是与事故结果有因果关系的
第二步骤再检验机车骑士是否可被归责?
闯红灯行为制造造了法不被容许的风险 而且风险也实现 也在构成要件的效力范围内
再根据实务见解(84 年 台上 字第 5360 号)
违规的交通用路人是不能主张信赖原则的
所以至此依据客观归责理论 过失伤害的客观构成要件成立
请在六个月内至警局或地检署提出过失伤害的告诉
并一并向检察官表示 对方是否有触犯肇事逃逸罪之虞?(这点要由检察官判断 在此不赘述)
※ 引述《vive (vive)》之铭言:
: 爸妈前阵子发生车祸
: 我得知消息後赶回南部
: 因为爸妈原本不愿让我知道
: 阴错阳差下才知道这件事赶回南部
: 导致很多事我当时没办法及时处理
: 情形大概是这样
: 我爸骑机车载着我妈
: 为了闪躲一名闯红灯的机车驾驶
: 我爸紧急煞车後摔车(两台机车未擦撞)
: 我爸伤势比较轻 手.脚.脸部有一些外伤
: 我妈在後座整个人飞出去当场昏迷
: 送医之後 除了外伤之外 肩胛骨断了 还有一点脑出血的现象
: 我到医院看到我妈的时候他在病床上连动都不能动
: 但是当场那位闯红灯的机车驾驶并没有停下来
: 是好心的路人帮忙打电话报警叫救护车(路人有记车号)
: 爸爸的说法是
: 当时他是搭警车去医院的 警察当时有做笔录
: (我妈当时昏迷 没有任何说法可以参考)
: 事发至今一个礼拜了
: 却没有再听到任何消息
: 我想确认的是对方驾驶没有任何法律责任吗?
: 爸妈好像认为对方没有擦撞 不打算做任何处理
: 警方明明都有对方车号了 至今未有任何结果
: 可是我真的很生气对方没有停下来处理这件事情
: 万一没有路人帮忙报警叫救护车 我真的不知道我妈结果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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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93.12.81
※ 编辑: hoboks 来自: 123.193.12.81 (10/01 12:57)
※ 编辑: hoboks 来自: 123.193.12.81 (10/01 13:45)
1F:嘘 windfly00:学你专嘘别人得文章闹版话语...废文 05/15 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