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ojohn (蒙着脸代表武功高)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关於菸害 还有 防狼喷雾的问题
时间Tue Sep 29 17:42:10 2009
关於 "菸害防制法" 里的
三人以上共用之室内工作场所禁菸
指的是 只要是 "三人以上的室内" 就可以了吗?
私人住所也算吗?客厅 房间?? 还是一定要在"工作场所"内
是要拍照录音录影存证吗?
可以带警察来吗?? 因为有些人并不是用说的就会听??
另外请教一个问题 是属於室外的 菸害 问题 ,有人在门口抽烟
但烟味会飘进家里,闻到会很不舒服
想要请问可以用 类似防狼喷雾之类的东西直接回喷回去吗?
我想只有我一个人吸二手烟在痛苦很不公平,不然大家一起痛苦
这样比较公平,要是他们愿意在门口附近一边吸防狼喷雾,一边抽烟的话
那我也认了,如果要回喷或是 要打架 其实我也可以奉陪,我只是不想要
有违法律(虽然经过我之前的沟通 现在己经没有了 但我想了解一下这样
行不行 有没有违法)
另外还有就是像在一些风景区,如在山上 有好看的风景,清新的空气
我就是奇怪 就是有人要点烟抽, 还不懂闪到旁边,就站在人群里点烟
难道不懂有很多人不喜欢二手烟吗?
在这种情况下可否对他喷防狼喷雾呢? 当然是在交涉不管用的情形下
有没有违法的问题!!
我问这些问题 并不是真的要去做 只是想知道这样有没有违法
我总觉得这是个很好的方法,以牙还牙 以雾还烟 , 你抽烟还让别人吸二手烟
别人很痛苦,也就是对别人喷二手烟,那别人对你喷防狼喷雾 让你痛苦
那也是很合理的啊..你抽烟舒服 我吸防狼喷雾舒服 难道不可以吗?
希望比较了解这方面问题的人可以解答一下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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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05.87.230
1F:→ Okawa:我吸防狼喷雾舒服←光是这句就破功了 要掩耳盗铃也不是这样 09/29 20:30
2F:→ Okawa:当你做某件事 专门就是要让别人不舒服的时候 还要法律鼓励? 09/29 20:31
3F:→ Okawa:这个社会有很多人都很机歪 但不表示你可以「制裁」他们 09/29 20:33
4F:→ Okawa:今天就算假设不违法好了 我也要奉劝你 别把大脑的精力用在 09/29 20:33
5F:→ Okawa:幻想这些事情上面 再说 人有什麽行为可以完全不影响别人呢 09/29 20:34
6F:→ Okawa:今天只是吸烟者比较衰 被我们特别抓出来打 所以你就打蛇随棍 09/29 20:35
7F:→ Okawa:上 都已经在户外了 你还要期待他让你 而非你让他 09/29 20:36
8F:→ Okawa:改天我们是不是来立法规定 人民谈论政治的时候 要轻声细语 09/29 20:37
9F:→ Okawa:以免让别人听到 让他觉得不舒服? 想一想吧 唉 09/29 20:37
10F:→ pojohn:我觉得OK大似乎误解了..也或者是没有看清楚文章 09/29 22:22
11F:→ pojohn:我指的并非那些没有影响到别人的吸烟着,而是那些明知有人 09/29 22:24
12F:→ pojohn:有吸到二手烟却还是不在乎的点烟者..而且也非"制裁" 主要 09/29 22:25
13F:→ pojohn:目的是避免让自己吸到二手烟..才是最大目的 09/29 22:25
14F:→ pojohn:不会让别人吸到二手烟的抽烟者..是不会有人对他有意见的 .. 09/29 22:28
15F:→ pojohn:而且我问的最主要的是 有没有"违法".. 09/29 22:30
16F:→ pojohn:难道说在户外好好的一有抽烟者跑过来,不吸烟的只能够躲开 09/29 22:31
17F:→ pojohn:或者是忍受会让人很不舒服的二手烟 09/29 22:32
18F:→ pojohn:难道抽烟有有权利在户外让人吸二手烟,而且还有权利拒吸 09/29 22:37
19F:→ pojohn:防狼喷雾?? 09/29 22:37
20F:→ Okawa:我并没有误解 针对你的作法 讲制裁还算客气 该说是报复才对 09/30 00:44
21F:→ Okawa:今天菸害防制法没规定户外不准吸烟 那麽就表示立法者的价值 09/30 00:45
22F:→ Okawa:选择是这样 你若是有不同主张 请找立委修法 09/30 00:46
23F:→ Okawa:当法律不禁止户外吸烟时 就表示他有在户外吸烟的自由 这是 09/30 00:47
24F:→ Okawa:他行动自由的一部分 至於你不想吸到二手烟 只能请你自己选择 09/30 00:49
25F:→ Okawa:要不要避开 因为在这个案例中 你的权利并不大於他的自由 09/30 00:49
26F:→ Okawa:这就好比有人三年不洗澡臭得要死 请问你可以叫他闪远点吗? 09/30 00:50
27F:→ Okawa:或许你会说 二手烟会致癌 然而 今天法律没有把二手烟当成一 09/30 00:51
28F:→ Okawa:种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犯罪行为 就是因为这中间的因果关系很 09/30 00:51
29F:→ Okawa:难证明 至少无法达到刑法所要求的因果关系 於是 你就不能采 09/30 00:53
30F:→ Okawa:取任何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难的行为 (当然 如果你的报复行动 09/30 00:53
31F:→ Okawa:本来不在刑法禁止之列 那也不必讨论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难了) 09/30 00:54
32F:→ Okawa:何况 你不是警察或环保局人员 没有执法的权力 更遑论你所谓 09/30 00:55
33F:→ Okawa:防狼喷雾根本就是一种报复 而非制止他人违法的正当手段 09/30 00:56
34F:→ Okawa:总之 你所谓的防狼喷雾 或许本来就无法构成刑法上的犯罪行为 09/30 00:57
35F:→ Okawa:(即使是304强制罪也很成立) 其次虽说可能构成民法上的侵权 09/30 00:58
36F:→ Okawa:行为 但我看会去告你的人也很少 (直接动手打你的可能多一点 09/30 00:58
37F:→ Okawa:结论上我会说大概不违法吧 但是我也非常不欣赏你的想法 以上 09/30 01:00
38F:→ pojohn:那对着人喷二手烟难道就不会被打吗? 09/30 01:03
39F:→ pojohn:你的意思是说.对着人喷二手烟不可能构成民法上的侵权行为 09/30 01:04
40F:→ pojohn:而对着人喷防狼喷雾"可能"会构成民法上的侵权行为 09/30 01:05
41F:→ pojohn:你的意思是这样吗? 09/30 01:06
42F:→ Okawa:抱歉 我可没这样说 然而难度很高 光是证明损害在哪里 就够 09/30 01:06
43F:→ Okawa:让你头大的了 09/30 01:07
44F:→ Okawa:至於防狼喷雾是否构成侵权行为 那要看该喷雾的效果如何 09/30 01:07
45F:→ Okawa:不能一概而论 而且老实说 你去问法官比较快 09/30 01:08
46F:→ pojohn:再着引用你的言论,那法律上有规定不准对人喷防狼喷雾吗? 09/30 01:08
47F:→ pojohn:在人旁边抽烟就是"故意"对人喷二手烟,那"故意"对吸烟者 09/30 01:09
48F:→ Okawa:如果防狼喷雾可以『立即』造成身体健康上的伤害 可能是犯罪 09/30 01:09
49F:→ pojohn:喷防狼喷雾让你如此生气 09/30 01:10
50F:→ Okawa:但二手烟造成的伤害....你去证明给法官看 不要来跟我吵 09/30 01:10
51F:→ pojohn:对人喷二手烟你可以接受 对人喷防狼喷雾你生气.. 09/30 01:10
52F:→ Okawa:在人旁边抽烟就是"故意"对人喷二手烟←逻辑错误 回去重修 09/30 01:10
53F:→ pojohn:市面上的防狼喷雾好像厂商都说对人无害.. 09/30 01:11
54F:→ Okawa:打人只要淤青就算伤害 防狼喷雾害人眼睛红肿算不算伤害? 09/30 01:11
55F:→ pojohn:我不是学法律的啦..只是..明知道旁边有人还在那里抽烟 09/30 01:11
56F:→ pojohn:不是故意让人吸二手烟..难道说有人在人群里抽烟 09/30 01:12
57F:→ pojohn:他会不知道别人会吸到二手烟吗? 09/30 01:12
58F:→ pojohn:二手烟造成的伤害..需要我贴董氏基金会的网址给你看吗 09/30 01:13
59F:→ Okawa:老话一句 在现行法制下 只要是在户外 你就拿他没辄 09/30 01:14
60F:→ pojohn:如果二手烟对人没伤害..怎麽会有烟害防治法呢?还需要证明? 09/30 01:14
61F:→ Okawa:你去证明给法官看 看你吸入二手烟之後身体上哪里受伤 09/30 01:14
62F:→ pojohn:我没有说在户外犯法啊..我只是问..在户外对吸烟者喷防狼 09/30 01:15
63F:→ pojohn:喷雾有没有犯法..我从来我没说在户外抽烟犯法 09/30 01:15
64F:→ Okawa:不要拿十年、二十年之後的肺癌来讲 因为中间有太多介入因素 09/30 01:15
65F:→ Okawa:哪有可能怪到二十年前的那一次二手烟上面? 09/30 01:15
66F:→ Okawa:我从来我没说在户外抽烟犯法←很好 值得鼓励 09/30 01:16
67F:→ pojohn:我也没有说我会这麽做..我真要这麽做我的同伴一定会很多 09/30 01:16
68F:→ pojohn:我才会这麽做 09/30 01:16
69F:→ Okawa:那换我问你啊 人家没犯法 你是能拿他怎样? 09/30 01:16
70F:→ pojohn:请问你在那里看到我说过"在户外抽烟犯法" -_-\\ 09/30 01:17
71F:→ Okawa:至於防狼喷雾犯不犯法 我上面已经解释过了 你要是看不懂 09/30 01:17
72F:→ Okawa:你就去做一次 然後等着被告 让法官为你解答 这样比较快 09/30 01:17
73F:→ pojohn:所以我才问对他喷防狼喷雾有没有犯法嘛.. 09/30 01:17
74F:→ pojohn:如果要去做被告才知道的话..那这个版开在这个做什麽 09/30 01:18
75F:→ Okawa:你有没有犯法 跟他有没有犯法 两件事情是会相互影响的 OK? 09/30 01:18
76F:→ Okawa:你自己看看板规 本版以学术讨论为主要宗旨 09/30 01:19
77F:→ Okawa:像你这种问题 高度涉及具体个案中的事实认定问题 怎麽回答? 09/30 01:20
78F:→ Okawa:不客气说一句 今天就算有人回答你的问题 给你确定的答案 09/30 01:22
79F:→ Okawa:然後你就满意了吗? 搞不好那只是他的一面之词而已啊 09/30 01:22
80F:→ pojohn:厂商说明是说产品都不会产生永久的伤害..只是短暂的不舒服 09/30 01:23
81F:→ Okawa:防狼喷雾的效果到底怎样 会影响你犯不犯法 这有办法在BBS上 09/30 01:23
82F:→ Okawa:讨论出正确答案吗 没有去喷喷看谁知道啊 还怪本板咧 天啊 09/30 01:24
83F:→ pojohn:你好像很生气的样子...请问你是否就是有抽烟的人呢? 09/30 01:24
84F:→ Okawa:淤青也不是永久性伤害啊 可是打人有淤青就可以告伤害罪啊 09/30 01:24
85F:→ Okawa:都这样讲了你还不懂吗? 没喷喷看谁知道是否构成伤害 09/30 01:25
86F:→ pojohn:你可能不晓得二手烟对很多不抽烟的人..效果跟防狼喷雾一样 09/30 01:25
87F:→ Okawa:不好意思 林北不抽烟 谢谢 更不用说这问题一点意义都没有 09/30 01:25
88F:→ Okawa:我晓得又怎样呢? 然後就会跟你一样吗 省省吧 09/30 01:26
89F:→ Okawa:前面已经说过了 有人三年不洗澡臭得要死 你能叫他滚开吗 09/30 01:27
90F:→ Okawa:请问是你该自己避开 还是他应该为了你的舒服而闪开呢 09/30 01:27
91F:→ Okawa:对现行法制不爽请找立委修法 该说的都说完了 言尽於此 09/30 01:28
92F:→ pojohn:..如果你要情绪性发言..那我就不再回应你了..我不是来吵的 09/30 01:29
93F:→ pojohn:二手烟对身体有害是事实,不然法律不会规定很多室内不准吸 09/30 01:31
94F:→ pojohn:二手烟在室内有害,在室外就没害??..你居然还要我去调查 09/30 01:32
95F:→ pojohn:而且照你的说法的话在室内抽烟 也应该是非抽烟者自己避开啊 09/30 01:33
96F:→ Okawa:我嘴贱 忍不住又跑回来了 你怎麽不想一想 为什麽至今没有人 09/30 01:34
97F:→ Okawa:因为抽烟而被以『伤害罪』起诉? 难道只有台湾法官特别脑残? 09/30 01:34
98F:→ pojohn:我个人认为在户外不取缔只是采证上或是某些技术上的问题 09/30 01:35
99F:→ Okawa:喔 你个人认为 那你来这里或许只是想听到有人赞同你 是吧 09/30 01:36
100F:→ Okawa:再说一次 现行法就是这样 答案已经告诉你了 不开心请找立委 09/30 01:37
101F:→ Okawa:一句话 你要是用防狼喷雾把人家喷到眼睛肿起来 会吃官司 刷 09/30 01:38
102F:→ pojohn:不是.我只是在问对吸烟者喷防狼喷雾有无违法,不是要求认同 09/30 01:38
103F:→ pojohn:喔..那二手烟把人弄的打喷嚏和呼吸道不舒服也可以吃官司吧! 09/30 01:40
104F:→ Okawa:那好 答案已经告诉你了 你自己斟酌吧 09/30 01:40
105F:→ Okawa:你去告看看吧 不告又怎麽知道呢 这不是本板能够回答的问题 09/30 01:41
106F:→ pojohn:而且照你的说法防狼喷雾本身就是个不合法的产品了不是吗? 09/30 01:41
107F:→ pojohn:那你可以不用再回覆了.. 09/30 01:42
108F:→ Okawa:拿防狼喷雾来对付犯罪行为以保护自己 当然可以 有需要我讲吗 09/30 01:43
109F:→ parati22:法律有法条可以阻却掉伤害行为..例如:刑法23,24 09/30 01:43
110F:→ Okawa:挖 这位大哥/大姊 请问不法侵害OR紧急危难在哪里 拜托教一下 09/30 01:45
111F:→ Okawa:我从来没想过二手烟可以是不法侵害OR紧急危难耶 快教我教我 09/30 01:46
112F:→ Okawa:明天我去跟教授讨论讨论 说不定论文题目就是这个了 喔耶~ 09/30 01:47
113F:→ pojohn:了解防狼喷雾对付犯罪行为保护自己..可以 拿来会让自己明显 09/30 01:50
114F:→ pojohn:身体不舒服而且会致癌的二手烟...会吃上官司.. 09/30 01:52
115F:→ pojohn:OK大的意思是这样子对吧!!... 09/30 01:55
116F:→ ikehunting:这哪叫[问题] 这只是上来寻求支持意见而已 09/30 22:41
117F:嘘 YAHQQ:根本就是逻辑有问题想硬凹 难得OK大还这麽有耐心 10/02 10:16
118F:推 baliman:半夜路过的乡民只觉得OKAWA真有耐心... 10/12 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