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xychien (sexy)
看板LAW
标题[问题] 急~
时间Fri Sep 25 20:05:02 2009
故事是这样
男女朋友分手
因为男方的所作所为和态度都很差 很糟 很烂
女朋友就把它的MSN帐号码 也并没有用帐号作其他事情
当初密码也是男方给女方的
男方过了伊阵子和前女友复合 回来和女方来要回密码
女方真的一点都不想回他 因为男方太过份 所以说不知道这回事情
後来男方给了女方朋友存证信函请他转交给女方本人 358条
请问一下
法律上女方有犯到358条吗?
接下来的後续是什麽?
该怎嚜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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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60.215.26
1F:→ twsakura:如果MSN是男方申请的 资料也是他的 那他当然有权要回去啊 09/25 22:37
2F:→ twsakura:若女方能举证帐密是男方自愿给的话 那358应该不会成立 09/25 22:40
3F:→ sexychien:那要告什麽才会成利?当初是口头告知 没有证据 09/26 00:14
4F:→ sexychien:所以说女方站不住脚 对吧? 09/26 00:16
5F:推 depravity:只给帐号密码没做其他的事情要怎麽要回?? 09/26 07:21
6F:→ depravity:这世界上真的有消除记忆的药?? 09/26 07:21
7F:→ ocean11:是男方要举证女方偷了他的帐密才对吧 怎麽会倒过来 09/26 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