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asiayang (大猪小猪落玉盘)
看板LAW
标题[请益] 请问财产跟财产权的区别?
时间Thu Sep 24 17:39:49 2009
是否有任何学者专家在书上有过类似的见解?
针对【财产】跟【财产权】的部分
王泽监老师的民总书上说:
权利得以物、精神上创造或权利为其支配的客体,是为第一阶段的权利客体。
权利本身则得作为权利人处分的对象,乃第二阶层的权利客体。
此项得为处分之客体者,除物权,无体财产权(或智慧财产权)及债权外,尚包括一定的法律关系。
这样算有解释到吗?
不知道有没有更深入解释【财产】跟【财产权】区分的见解?财税法的书籍会有吗?
在此请教大家。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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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63.29.130.56
1F:→ a00503330:财产权应该是指所有权,债权等等 09/25 17:58
2F:→ a00503330:财产的定义好像也差不多,应该是没有什麽差 09/25 18:01
3F:→ Eventis:某为专长民商法的陈老师打趣的说,他到了最近这几年才慢慢 09/25 18:49
4F:→ Eventis:了解那个内涵,转述一下印象中他说他的理解是,财产是指一切 09/25 18:50
5F:→ Eventis:有财产价值的有形或无形的"东西"(用物会更奇怪Orz) 09/25 18:50
6F:→ Eventis:财产权则是基於此具体得为行使的权利;不过只是大略全凭印 09/25 18:52
7F:→ Eventis:象回忆,只是想举这个老师的例子说,这两个概念应该没什麽实 09/25 18:53
8F:→ Eventis:益....(远目) 09/25 18:53
9F:→ Eventis:不过如果真要给个定义的话,梅仲协先生倒是有个简明扼要的 09/27 01:38
10F:→ Eventis:定义:享受经济利益之权利,谓之财产权;法律上所谓财产,即积 09/27 01:39
11F:→ Eventis:极财产,系指特定人一切财产权之总和而言.(民法要义,pp.24) 09/27 0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