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iked (无耻宅男)
看板LAW
标题[徵求] 对房屋租赁纠纷方面熟悉的人..
时间Fri Sep 18 14:39:50 2009
※ [本文转录自 Wanted 看板]
作者: niked (无耻宅男) 看板: Wanted
标题: [徵求] 对房屋租赁纠纷方面熟悉的人..
时间: Fri Sep 18 13:53:45 2009
遇到一个很要不得的房东
看房子前跟签约後讲得都不一样
想请问一下有没有对这方面法律清楚的版友
替我解答一下这些问题..
这边房租一个月2000$
房间很大(两间打通成一间)
虽然有两个门 但是房间内只有一个空间
当初房东说不管几个人住都是算2000
结果我现在住进来之後
他说要我找到另外一个人一起住 总共要付4000(因为是两间房间)
不然他就要再找别人近来跟我一起住
(根本没问过我 随便找人进来跟我一起住这样是合理的吗?)
当初看房子是 房东拜托原本房客(住我楼上的学姊)带我看的
搞到现在 学姊说现在房东讲的跟他当初转告她的完全不一样
就是当初房子租不出去的时候讲的
跟现在都租满了之後讲的
偏差颇大
我朋友住在楼上
他的房间原本说是1500 其他房间都是2000
结果签约之後房东也是要求一个月2000
房东却打死不承认当初他说的是1500 反而还怪学姊没听清楚
结果房东说我朋友的房间一样是2000 只是整年下来便宜500?
我觉得这个房东真的太恶劣了
有没有人对这方面法律责任或纠纷处理比较了解的?
还是关於这方面的问题应该去哪个版问呢?
我可不想房租一年24K变48K..
这个差距有点太夸张了= =
也不想要有陌生人突然跟我住同一个房间阿
是不是有规定有人同住要先经过原室友同意?否则不得转租?
难道没有法律能够保护我们这些被欺压的房客吗~_~?
另外一人的订金还拿得回来吗
谢谢
可以的话请推文 水球 站内信等任何方式回应都可以
非常感谢>"<
另外补充租约内容..
1.甲方房屋所在地及使用范围 旗山镇中山南街XXX号2A雅房
2.租赁期限经甲乙双方洽订为壹年0个月即自民国98年9月1日起至99年9月1日止
3.每学期半年壹万两千元正 乙方不得藉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纳(水电网路同学付)
4.租金於开学时缴纳,每次应缴半年0个月份 乙方不得藉词拖延
有版友说这个"2A雅房"对我杀伤力很大..
意思是他到时候想要隔间分租给别人也是OK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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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29.122.199
1F:→ shinjiw:如果那只是"一间" 你有权拒绝房东的要求 包括无理加价 09/18 13:55
2F:→ shinjiw:签约上面应该有写房租多少 就是说少 不用管他 09/18 13:56
3F:→ shinjiw: 多 09/18 13:56
4F:推 narcissus03:契约里有没写有不限人数都收2千? 09/18 13:57
5F:→ niked:没写耶...但是他是签约完才说的 09/18 14:00
6F:→ narcissus03:那就是各执一词啊,除非你有录音,不然也没办法了 09/18 14:01
7F:→ niked:但是房间只有一间 中间没有墙壁 09/18 14:02
8F:→ shinjiw:不用写什麽人数啊 那间房只要是"一间" 出租了就可以拒绝房 09/18 14:02
9F:→ shinjiw:东的要求 因为那是"一间" 09/18 14:02
10F:→ shinjiw:而当初他租给你的就是那"一间" 09/18 14:03
11F:推 narcissus03:喔,对耶,是一间= = 我以为还有其他间 09/18 14:05
12F:→ niked:我这间应该是没什麽问题了吧感觉QQ 那我朋友1500的还有救吗 09/18 14:07
13F:→ shinjiw:看契约书啊 上面没写一个月多少吗? 09/18 14:07
14F:→ niked:2000....很傻的就签了 09/18 14:08
15F:→ shinjiw:那就掰啦 没办法 09/18 14:09
16F:→ shinjiw:有书面契约 加上有签名 两造同意下就是这样了 09/18 14:09
17F:→ suner8467:重要的是契约上怎麽写 如果你朋友傻傻没看清楚上面写2千 09/18 14:09
18F:→ suner8467:就打契约下去的话 那是没办法翻案的 09/18 14:10
19F:→ suner8467:怎麽会有这麽机歪的房东 = = 09/18 14:11
20F:→ niked:这样的房东= =就在高雄县旗山镇 09/18 14:11
21F:→ shinjiw:有些房东就是这样 我朋友他之前的房东更扯... 09/18 14:11
22F:→ shinjiw:你有听过 一个月有事返家只住五天 电费高达4000多吗 =_= 09/18 14:12
23F:→ niked:偷接电吗= = 这样有办法查吗 09/18 14:15
24F:→ shinjiw:有啊 对电费帐单 09/18 14:18
※ 编辑: niked 来自: 220.129.122.199 (09/18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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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29.122.199
※ 编辑: niked 来自: 220.129.122.199 (09/18 14:46)
25F:推 a00503330:一切以当初你们所签的签约书上为准,口头难有效力 09/18 15:36
26F:→ niked:但是契约上并没有说要付两份房租阿..也没说这间要分租两人 09/18 16:16
27F:→ a00503330:那就是他的问题了,可能有违法之虞 09/18 19:48
28F:→ niked:所以他如果到时候真的找了一个房客要来跟我一起住 09/19 03:39
29F:→ niked:这样是合法的吗? 09/19 03:39
30F:推 a00503330:当然违法,违反民法245条之ㄧ以及227条不完全给付 09/19 1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