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lley (天狼星)
看板LAW
标题[问题] 收到本票裁定之後呢
时间Fri Sep 18 00:26:57 2009
终於在一个月後收到法院的裁定了
可是再来呢
要怎麽做才能让对方顺利把钱还回来
还是法院会去执行
请大大指点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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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41.131.13
1F:推 Okawa:本票裁定是一种「执行名义」 让你可以拿去声请强制执行 09/18 01:48
2F:→ Okawa:非讼法院可不会自动帮你强制执行啊 别误会了 09/18 01:48
3F:→ Okawa:如果之後你去声请强制执行 通常要先花一千块去国税局查对方 09/18 01:49
4F:→ Okawa:有多少财产 不然 要等执行法院帮你找财产 恐怕是缘木求鱼 09/18 01:49
5F:→ selley:所以要再去国税局查财产,再去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动作罗~ 09/18 23:36
6F:→ selley:那这段期间需要寄存证信函给对方吗? 之前没寄过 09/18 23:37
7F:推 Okawa:基本上不需要 但你可以让他自己选 是要还钱还是要被强制执行 09/19 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