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o (我们一起长大吧~)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关於欠债追讨的法律问题
时间Thu Sep 17 19:01:37 2009
事实经过:
阿姨借人(一对夫妻)二百至四百万,大数目的金额(实际金额我不清楚)
有写借据,借据上的名字是写那对夫妻中先生的名字,
但已经过了将近十年的时间,对方完全没有还款的诚意
不要说本金,连利息都没有,对近跟债务人(夫妻中的妻)联络上
那女的说他们已经离婚,(怀疑是为了脱产的假离婚)
他们假装有良心的一直道歉,并承诺每个月先还7000~8000元不等
因为借据的有效法律追溯期快到了
所以要求他的先生再立一次借据,她说她先生已经改了名字
并且避不见面,只愿意再写一次借据并且用邮寄的方式给我阿姨
感觉这其中就有鬼
新的借据寄过来,感觉字迹跟之前的借据不太一样
并且他有附上一张已经改名後的身份证影本以证实他真的有改名字
那张身份证影本的照片跟身份证字号是正确的
但照片与防伪线之间的间距和正常的不同,怀疑有伪造身份证影本的企图
因为他根本就没有改名只是为了要在借据上填写一另一个人的名字让新的借据不成立
要把时间拖过法律追溯其就可以完全不认这张新借据的帐
他来信中留的手机是空号
地址可想而之也是假的
面对如此没有诚意的人
我阿姨决定要采取法律行动
目前我们找得到的人是这对夫妻中的妻,任职於某学校所以跑不掉
问题:
1.借据的有效追溯期是几年?几年之後旧的借据等同废纸?
2.如要采取法律行动他的以上这些谎言与伪造身份证影本是不是可以成为有用证据?
3.我们对於这方面的步骤完全没有概念,
想请问打这一类的官司,需要的花费大约是多少?
应该采取的步骤为何?(例如:先请律师去告他或是。。。?)
会有什麽样的利弊?
先感谢各位帮小妹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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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a00503330:借据算是债务契约,所以时效是15年 09/17 21:57
2F:→ a00503330:伪造身分证有可能构成伪造文书罪 09/17 2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