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nie1900 (ann)
看板LAW
标题[问题]我们这样是否有法律责任?
时间Sat Sep 12 12:22:53 2009
当我们完成壁画墙面後,是否墙面的图就属於雇主的?
未签约就完成(真的不应该这样),且现在价格谈不拢
三万八(第一次谈价格的时候口头承诺)砍->二万五(电话里)
且告知我们说po店内图在网路上有法律责任。
(他认为 他花钱请我们来画)
请问雇主有什麽权利 及我们的权力范围再哪里?
我们
非 受雇人於职务上完成之着作,应该属於 出资聘请他人完成之着作 吗?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75.219.157
1F:推 a00503330:依民法811条规定动产与不动产附合,所有权由不动产人取得 09/12 16:13
2F:→ a00503330:以上是雇主的权利 09/12 16:13
3F:→ a00503330:依816条规定,因前5条受损害者,得依关於不当得利之规定, 09/12 16:14
4F:→ a00503330:请求赔偿价额,这是你们的权利 09/12 16:14
5F:→ Eventis:着作权法12条,未有约定时,着作人及着作财产权人皆受聘人. 09/12 17:58
6F:→ annie1900:请问那如果收受二万五, 请问我们还有po照片(工作中)的 09/12 18:43
7F:→ annie1900:权利吗? 09/12 18:43
8F:推 a00503330:PO照片的用途是什麽呢? 09/12 21:12
9F:→ annie1900:只是po在自己的相本 做个纪录. 09/12 21:24
10F:推 senjor:应该就是样本用途吧。 09/12 21:29
11F:推 a00503330:做纪录基本上是不会有问题的,如有其他用途则另当别论 09/13 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