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ightman ()
看板LAW
标题[问题] 请问
时间Sat Sep 12 09:36:28 2009
请问一下 民法26条法人不能享有专属自然人之权利义务
专属自然人的权利义务指的是哪些?
书上是写无身分权和人格权
但法人不是享有名誉权? 这些法人或个人的权利 尤其新法的195条的关系
有人可以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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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六年级末七年级初在现下称为夹心世代.34年级父母,5年级主管,小七手下,
有89年级弟妹或小孩,每天怕青春就降离开,或惧怕百滥後的淘汰.但别忘了
整片饼乾夹心最甜.我们可以暂时失业 有点小精力 也有点小钱的一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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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168.77.171
1F:→ a00503330:就人格权法人有名誉,信用,姓名等权利 09/12 16:17
2F:→ a00503330:就身分权法人有监护权,社员权等权利 09/12 16:17
3F:→ eight:最明显就是继承吧。 法人无所谓继承 09/12 21:07
4F:→ a00503330:但法人可以接受遗赠 09/12 2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