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cott2009 (scott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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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问题] 刑事有罪民事遭驳回
时间Sat Sep 12 08:04:35 2009
这一件案子很特殊,侦查庭部分先以证据不足不起诉为处份
被害人再议後经台中高分检认为再议有理由(高分检开庭时检座当场讲:我看证据我认为
你有打人愿不愿意和解,被告不愿意),发回地检续行侦查,後地检传唤医生加强医证部份
起诉被告并以台中法院98年度易字第458 号刑事卷判决拘役十天。
但被告於附民损害赔偿期间死亡,审理间民事法官一直认为人都死了就不要再告了
但是被告死亡後之相关法定权利都已经行使,包含财产继承等等,并未有抛弃继承动作
被告家中有恒产,之前就有伤害邻居、宗亲之前科
拘役十天并不是重伤,但是我方争的就是一个公平正义
请各位帮我看一下有没有上诉空间,台中简易庭 98中简字第1238号民事损害赔偿
http://jirs.judicial.gov.tw/Index.htm
刑事判有罪民事驳回的案子很少看到,我刚看到判决文也几乎傻眼
曾经看过一篇文章,刑事定罪要80%确定的证据行政诉讼要70%之证据
民事则60%就可以评论,这就是以前刑庭法官为什麽叫推事民庭法官叫评事原因
虽然移往民事庭为独立案件不受刑事庭拘束,但似乎没有载明推翻刑事庭之心证理由
可以帮我看一下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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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4.10.218.22
1F:→ lighthouse:那你愿意为了公平正义花钱请律师来帮你上诉吗? 09/12 08:42
2F:→ scott2009:诉讼预期并未达诉讼经济,无须考虑聘任律师 09/12 09:42
3F:→ depravity:公平正义和不该用价值衡量 09/12 10:54
4F:→ depravity:为了经济就别冠上公平正义这词吧她不是给你这样用的 09/12 10:55
5F:→ depravity:刑责才是公平正义的体现民责是私人损害的填补 09/12 10:56
6F:→ depravity:和公平正义无关 09/12 10:56
7F:→ depravity:公平正义已经伸张在那10天的拘役上了 09/12 10:58
8F:→ scott2009:请问,我的标题有错吗?公平正义不该是刑事有罪民事就 09/12 11:08
9F:→ scott2009:该赔偿吗?赔偿民法以恢复原状为主国赔以金钱为主 09/12 11:09
10F:→ scott2009:赔偿就是经济上的恢复有何疑问?另拘役部分为社会规范 09/12 11:10
11F:→ scott2009:与个人所受之损害有何干系?我强调的是,刑事有罪民事也 09/12 11:10
12F:→ scott2009:不该将刑事理由恝置不论,个人见解此项判决为判决不备 09/12 11:12
13F:→ scott2009:理由,是为上诉理由之一 09/12 11:13
14F:→ eshew:98中简1238是简易处刑判决 09/12 12:16
15F:→ scott2009:台中简易庭 非台中地方法院 09/12 12:22
16F:→ lighthouse:其实你该庆幸对方刑事没提上诉 因为在下觉得民事法官说 09/12 15:11
17F:→ lighthouse:理比较正确和严谨 但刑事法官依补强证据来判也不能说错 09/12 15:15
18F:→ lighthouse:27岁被71岁打要休养一个月和8万精神赔偿 你觉得合理吗? 09/12 15:17
19F:→ lighthouse:只有抓伤就要这麽多 让我想起传说中的鱼翔拳崩溃案 09/12 15:20
20F:→ scott2009:这个人的前科就是殴打邻居跟宗亲,这不是第一次 09/12 15:27
21F:→ scott2009:对方刑事有上诉,上诉中死亡,子女承受诉讼 09/12 15:28
22F:→ lighthouse:前科与本案完全无关 请勿混为一谈 况且是30年前的前科 09/12 15:44
23F:→ scott2009:本来就根本案无关,我方只是强调为何人过世也不愿意和解 09/12 15:49
24F:→ scott2009:被告倚仗家产恒实,动不动就以拳脚相向长期欺压宗亲邻居 09/12 15:50
25F:→ scott2009:这才是原因,至於多久以前打的根本不重要 09/12 1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