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raceinlove (俏皮宇)
看板LAW
标题[问题] 俱乐部问题
时间Sat Aug 29 12:44:46 2009
您好
我想请问一个关於非讼事件的问题
我有一个朋友
他参加了某舞蹈健身俱乐部
合约所签订的缴款方式是每个月去那边跳舞在当场刷卡
分期24个月缴清
不料四个月後
他们家里发生经济危机
家人欠下大笔钜款(包含钱庄等)
当时情况危急也可能要跑路等等
他本人因为要帮家人分担家计也无心跳舞
便找该俱乐部的顾问协商
该顾问也觉得朋友的家庭问题严重
并告知那就不用去了
也不用缴款
并把朋友的合约副本拿走
至此之後快两年过去
朋友收到法院寄来的非讼事件文书要求清偿此款项
朋友将会提出异议文书
我想要请问题是提出异议书是否有何效力
法院会如何判别
是否要提出该顾问的名字
因为如果提出来的话怕会伤害该顾问的名誉
谢谢您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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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6.74.202
1F:→ cedric1982:所谓的朋友收到法院寄来的非讼事件文书要求清偿此款项 08/29 14:17
2F:→ cedric1982:是指甚麽不是很清楚。如果是支付命令,那麽就提出异议 08/29 14:19
3F:→ cedric1982:吧! 提出异议必须要在支付命令送达後二十日内为之。 08/29 14:19
4F:→ cedric1982:其他实体部分,不甚清楚,必须详阅两造契约。 08/29 14:21
5F:→ cedric1982:附带一提,声明异议後,应该就是进入调解程序。 08/29 1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