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untyl (澄)
看板LAW
标题[请益] 早期土地买卖但未办过户
时间Sat Aug 29 11:41:35 2009
我有先稍微爬一下文,但大家情况都有些不同所以还是想请教一下 ...
我爷爷於民国五十三年向村里同宗的人买了一块地,在其上建了目前我们正居住的房屋
手上有当初的买卖契约但那时未去办过户,
据我的了解是因为当初这块地是对方家族四个人的共有财产
因为法律的问题所以无法过户
其後法律修改过後长辈也不清楚所以没去补办
而当初契约书上的卖主与见证人皆已过世
其继承人四个人其中一人把土地又卖给别人
且这当中很诡异的是中间有人打电话来我们家问是否有要卖地
所以我们现在有点怀疑卖主与买家是故意一地两卖
毕竟为何会有我们家的电话且问过後依然买下
现在对方提起告诉
要求
1.依民法767&821请求我父亲与叔叔排除侵害并返还土地
2.依民法179依无权占有系争土地要求我们赔偿损害
3.依民法767&821共有物返还请求权要求诉讼标的的价额
要我们赔偿与拆屋还地
我看了一下所有权的部分其中民法769条说 以所有之意思,二十年间和平、公然、继续占
有他人未登记之不动产,而其占有之始为善意并无过失者,得请求登记为所有人
但已提起告诉此条似乎就不适用了
请问是否有什麽比较好的解决方式?或我可以再找些什麽对我方比较有利的证据等等
或者我们真的只能赔对方钱并且搬迁?
还烦请板上的各位大大帮忙,我不愿让爷爷辛苦一辈子的房子
就这样没了,所以还请帮帮我,给我们意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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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92.41.100
1F:→ lighthouse:找个律师问题就解决了 除非你觉得你家房子不值得请律师 08/29 11:57
2F:→ Shuntyl:首先谢谢您的建议,律师当然我们以再找了,我只是想能听方 08/29 12:07
3F:→ Shuntyl:听多方的意见,毕竟我们没这方面的专业素养,谢谢 08/29 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