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vanhoe1737 (闪电杀神)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办理抛弃继承的问题... 要通知哪些人?
时间Fri Aug 21 18:05:03 2009
母亲前一阵子过世,
我和我姐对她的财务状况并不是很清楚,
所以打算一起办抛弃继承,
请问在这种情况下,
需要写存证信函通知我爸或是我的阿姨和两个叔叔吗?
*限定继承太麻烦了,我们是打算有钱都给我爸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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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4.218.208.171
1F:推 a00503330:限定继承一点也不麻烦.. 已经修法了 08/21 20:18
2F:→ a00503330:现在已经是直接限定继承 不会有债留子孙的问题 08/21 20:19
3F:→ Eventis:现在修法後,特殊情形还是会有用固有财产清偿的意外. 08/21 22:43
4F:→ ivanhoe1737:而且我们是成年人 <-- 忘了写出来 08/21 23:07
5F:推 Okawa:抛弃继承应向法院为之 请到离家最近的地方法院询问如何办理 08/21 23:30
6F:→ Okawa:然後请在三个月内办理 不然你就真的会变成限定继承 08/21 23:30
7F:推 kilva:修法後的法律要到11月23日才生效吧?现在还是概括继承。 08/25 15:11
8F:→ kilva:不对,11月23日生效的好像是亲属篇,不是继承篇。 08/25 15:12
9F:→ Eventis:跟楼上握手,我之前有一次回文也有过同样的误解,不过因为发 08/25 19:48
10F:→ Eventis:现好像不太对没加注又确认了一次才发现施行法没另订施行日 08/25 1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