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yo (湖光山色)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婚後购屋 房子登记丈夫的名字 如果要离婚...
时间Thu Aug 20 00:54:48 2009
我想请教版上的大大:
情况是男方是在结婚後(一年前),才以自己的名字购入新屋
房屋是贷款的(预计要缴二十年左右)
但女方初期有替他转帐缴水电费
後来男方在半年前,发现双方个性不合,欲想离婚。
现在女方搬离男方家也有半年之久,
水电部份则变由男方汇钱给她,让她转帐。
男方觉得离婚之事不宜再拖,但又惊觉是婚後购屋,
虽然是以自己的名字购入,但是目前仍是在房贷中
很怕离婚後,在房屋财产上分不清,仍无法好聚好散
不知可有让男方顺利离婚且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或是遇到这种情形通常要怎麽处理比较周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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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92.80.236
※ 编辑: Xyo 来自: 123.192.80.236 (08/20 00:59)
1F:→ Eventis:双方和解把条件谈清楚,只能这样.然後在算这种婚後财产怎麽 08/20 01:01
2F:→ Eventis:都会忘记买房子也是要花钱(如以婚前财产垫付头期款)要背债 08/20 01:01
3F:→ Eventis:(房贷的消费借贷债务)的啊0.0" 08/20 01:02
4F:→ Xyo:目前仍是房贷 如果离婚,仍是男方一人缴 二十年後女方接收吗? 08/20 01:03
5F:→ Xyo:还是一旦离婚 女方若想拥有共拥屋 也必须缴足房屋财产的一半? 08/20 01:05
6F:→ Xyo:有朋友说 这个房子目前是属於贷款抵押状态 08/20 01:21
7F:→ Xyo:虽然有正面价值 但仍有负债 08/20 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