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oca777 (死胖子)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劳资诉讼法律程序疑问!
时间Mon Aug 10 00:04:45 2009
甲公司有一群劳工...
同样都被公司积欠薪水...
有一批劳工(称A)在年初时因为公司跳票原因,
又因为被积欠薪资,选择离职同时向劳工局申请劳资协商...
劳资协商过程,老板有到劳工局出席会议,也同意分批还薪资...
但是後来跳票...
於是五月A这批人直接拿劳工局劳资协商的结果,直接向法院申请
劳资争议执行裁定强制执行,大概一个多月判决就出来了!
然後另外一批人(称B),因为当时跳票事件发生後,还是相信公司能
够经营,继续待在公司没离开,直到4月初因为积欠薪资还是迟迟未还,
於是想通了选择离开公司,离开时有拿到公司开的一张积欠薪资明细,
只有盖公司章!同样向劳工局申请劳资协商,但是此次的劳资协商负责
人就未在出面了(跑路了),劳工局那认定协商破裂(或不成立?)
,B批的人却必须找律师做法律诉讼,而且根据律师的说法,等到判决结
果出来可能要拖到半年以上(好像这期间还要登报告示等等)...
当然,要从老板那再拿到钱是不太可能,我们最後只要的目的是向劳保局
申请工资代偿!也申请了工厂了歇业认定!因为申请工资代偿必须有法院
的裁定书才行!
我只是想了解,为何B批的人为何必须要拖这麽久?难道劳工局那的劳资
协商结果和A批不一样的原因吗??
还是B批其实可以有比较快的方式让法院裁定快点出来??
有劳资方面法律比较在行的板友可以说明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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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29.145.48
1F:推 zickww:b批可直接依督促程序请求支付命令,老板也不会异议吧..应该 08/10 01:54
2F:→ zickww:不用半年那麽久吧..^^ 08/10 01:54
3F:→ Eventis:有调解或仲裁成立跟没有当然有差啊Orz...前者依法得就不履 08/10 09:51
4F:→ Eventis:行的给付义务声请法院裁定强制执行,後者什麽都没有. 08/10 0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