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doka82 (恶水上的大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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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问题] 请教关於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法规
时间Tue Aug 4 23:20:28 2009
事情是这样子的,家父拿我的名字以及藉着家人做为股东,设立了一间公司
但是今天我跟他的关系严重的决裂,要说我意气用事也好。但是就实务上来说
我不想当一个我所不喜欢也不熟悉的公司的董事长,请问我该注意哪些事情?
办理解散公司是否有什麽样的规定?(还在筹措阶段,所以没有雇员大量解雇
会跟劳基法冲到的问题。)还有我该如何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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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8.114.201.3
※ 编辑: madoka82 来自: 58.114.201.3 (08/04 23:27)
1F:→ a00503330:解散要开会员总会来决议 08/04 23:41
2F:→ lighthouse:筹措阶段 意思是公司还没设立吗? 08/05 00:00
3F:→ madoka82:之前有拿我的身分证去影印 还有我的印章 我想是正在办理 08/05 00:01
4F:→ madoka82:所谓会员指的是?另决议结果是要产生制式的文书吗? 08/05 00:02
5F:推 a00503330:民法57条:社团得随时以全体社员3分之2以上可决解散之 08/05 00:14
6F:→ a00503330:有书面比较好当证明吧 08/05 00:14
7F:→ a00503330:公司属於营利社团 08/05 00:15
8F:→ madoka82:直接讲明白一点 我希望公司登记证失效该怎麽做?我已经 08/05 00:21
9F:→ madoka82:说了 目前没有半个雇员 所以要生会员出来我还真的没头绪 08/05 00:22
※ 编辑: madoka82 来自: 58.114.201.3 (08/05 00:23)
10F:推 a00503330:喔喔那很简单,民法58条:社团之事务,无从依章程所定进行 08/05 00:32
11F:→ a00503330:时,得因主管机关,检察官,利害关系人声请解散 08/05 00:33
12F:→ a00503330:你就不要招募会员,到时候去声请解散 08/05 00:34
13F:→ a00503330:或是摆烂,科科 08/05 00:45
14F:→ kaky:公司法第九条法院会帮你...你爸用你名字可能有伪照文书 08/05 03:02
15F:→ kaky:理论上你应该也没实际缴纳股款... 08/05 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