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00503330 (毛毛丁)
看板LAW
标题Re: [问题] 有人在网志上写文章骂我
时间Fri Jul 31 23:43:02 2009
※ 引述《tomchow76 (汤姆萧)》之铭言:
: 各位板友大家好:
: 最近我在浏览大学同学的网志
: 发现有一个同学在他自己的网志上写文章骂我
: 把我写的非常不堪入目
: 像是什麽:
: 行为窝错、吃辣喝香
: 秃驴植发、一切泡汤
: 他有马子、坏事成双
: Girl看仔细、装深情、假体贴、多的是苍蝇
: 那种level别跟他交往呀!
: 只会在图书馆里把妹
: 大夥一起干掉LP同学等等...
: 我的昵称叫老萧
: 在我的系上只要叫[老萧]就会知道是我(只会有我一个)
: 而在他的网志里也是用老萧来称呼我的
: 虽然没讲到我的本名但我一看就知道是我
: 在此我想恳求懂法律的各位大大
: 他这种行为算不算是毁谤罪呢?
: 如果我想要采取法律途径
: 应该用什麽方法才能替我讨回公道呢?
: 先感谢各位帮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毫无疑问
对方的行为已经构成诽谤罪
并且
你可以请求民事赔偿(依民法第18条,19条,184条,195条)
侵害你的姓名权,名誉权
可以请求抚慰金
时效限制:从被害人知悉起2年失效或是从案发已经过了10年才失效
注:绰号也在姓名权的保护范围之内,只要可以证明此绰号有一定的人知道,可以代表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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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3.77.81.123
1F:推 RobertAlexy:诽谤罪 07/31 23:46
2F:推 tomchow76:感谢您的回答 但我另外想问他那篇文章是2006/12/16的 08/01 00:01
3F:→ tomchow76:都过了这麽久了还告的成吗? 还有那个回应的织田上总介 08/01 00:03
4F:→ tomchow76:我知道它是谁 也想对他提告 请问这样告的成吗? 08/01 00:03
5F:→ a00503330:刑事我不是很确定,不过民事的时效还没过,可以告 08/01 00:31
6F:→ a00503330:民事赔偿要在你知道这件事情2年内提告 08/01 00:31
7F:→ a00503330:那个织田基本上也可以告 08/01 00:33
※ 编辑: a00503330 来自: 203.77.81.123 (08/01 00:34)
※ 编辑: a00503330 来自: 203.77.81.123 (08/01 00:37)
8F:→ a00503330:感谢1楼纠正 08/01 00:37
9F:→ john0227:我不懂法律 2006/12/16 两年 2008/12/16 时效过了吧!!? 08/01 12:27
10F:→ a00503330:是2006年...我一直看成2008 时效已经过了... 08/01 12:30
※ 编辑: a00503330 来自: 203.77.81.123 (08/01 12:31)
11F:→ a00503330:不对,"2年"是指当事人知道此事才开始起算!!!!!!!!!! 08/01 12:32
12F:→ a00503330:重申,2年是从知道此事开始起算的!!! 08/01 12:33
13F:→ a00503330:原PO最近才发文,应该可以推论他最近才知道(2009年) 08/01 12:33
※ 编辑: a00503330 来自: 203.77.81.123 (08/01 12:35)
14F:推 tomchow76:我确实是最近才知道这件事 挣扎了很久到底要不要告他 08/01 13:24
15F:→ tomchow76:想说还是上来问问大家的意见再来做决定... 08/01 13:25
16F:→ a00503330:楼上放心 时效还未过 08/01 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