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位亲戚因为欠了一屁股卡债,无力偿还
所以向我商借富邦银行的帐号,以供他周转使用
其实一开始我就很不愿意,但基於长辈要求不得不从
但前阵子因为一些事情闹翻了
为了怕这位「亲戚」後续会有更多对我不利的动作
因此考虑後的结果是直接先把金融卡挂失
至於帐户里的余额,再看要如何处理
余额不多,大概三万出头
但对方马上就自己先找上门来了
别的不说,直接就说要告我侵占
说是即便是我自己的帐户
还是有办法证明里头的钱是谁在用
假如他真要告我侵占,罪名成立吗?
若我要将余额清算给他,该以何种方式进行,对我最安全?
(省得事後又被反咬好几口)
其实说真的,我很不爽,能不能反告他呀?
如果可以,该以何种罪名呢?
先感谢各位帮忙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谢谢!
※ 编辑: Googler 来自: 118.169.1.93 (07/31 20:15)
1F:推 loveatnight:那三万到底是谁的? 你文章很多事情都没交代清楚 07/31 20:49
2F:→ Googler:帐户从开办到现在都只有对方在用 钱都不是我的 07/31 21:02
3F:→ enlil:将余额转帐给它应该就可以,这样银行有留下纪录。 08/05 0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