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nlee543 (自由)
看板LAW
标题[问题] 机车托运的契约
时间Tue Jul 28 00:52:11 2009
最近把我的机车从高雄托运到台北。
机车的右边後照镜损坏。
台北这边的说法是,机车到这里就这样了,
叫我打电话找高雄那间,看他们要怎麽处理。
然後打给高雄那边,他们说是要找负责机车托运的那一家公司。
因为他们只是机车行,收送件而已。
至於真正负责机车托运的那一间,单子上写的是叫"全国 机车专业托运",
不过我在高雄托运的时候,挂的招牌明明叫"正捷"。
不过这应该不是重点,我也还没打电话给"全国"。
因为,正想打电话的时候,瞄到单子旁的注意事项:
(5)托运车辆,车主若无自行包装或由公司站所代为包装,
若有损伤或毁坏,公司概不负责。
请问这在法律上站的住脚吗?
印象中…就算某公司标明了各种不负责的规定
但如果发生事情,他们还是要赔偿。印象中是美国的例子,一时想不起来。
好,重点是,他们单子上这样写,是不是我只能自认倒楣?
我有以下两点意见,请教各位前辈:
1.交付托运的时候,机车行并没有请我看单子右边那几条规定。
在网路上使用某个服务时,在一开始都会有个"同意"按钮,
同意了才能按下一步。或是在签署某些正式文件时,都会要求签好几个名,
并且注明阅读过上列条文并同意之。
2.单子上有一栏"托运前损坏情况",是空白的。也就是说,交付托运时是完好的。
请问这样我有胜算要求该托运公司赔我一个後照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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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2.118.166
1F:推 a00503330:一个後照镜大概100元... 07/28 03:16
2F:→ ronlee543:我那个250… 07/28 09:42
3F:→ a00503330:好贵0.0 07/28 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