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vecyfen (lovecyfen)
看板LAW
标题Re: [请问] 在公众场所阿鲁巴会触法吗?
时间Sun Jul 26 15:11:39 2009
如果寿星是同意之下"比较"没有问题
从刑法的角度来说 人可以同意别人伤害他
但若因此受到重伤(无法生育)
不是那个人可以同意的
※ 引述《HipHopRnb (当个好医生)》之铭言:
: 我们想要帮同学庆生,
: 地点是在中正纪念堂或是大安公园之类的空地
: 有考虑要把寿星阿鲁巴 (可能选用广场上升旗台的国旗)
: 阿完之後在快闪
: 不知道这样会不会不妥 或是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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