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nterpirse (小嘉)
看板LAW
标题Re: [问题] 有关租书或是租片
时间Fri Jul 24 17:09:27 2009
※ 引述《swenyvv (黏T T)》之铭言:
: 请问
: 1.如果我租书或租片不还 店家是否可以告我侵占?
A:当然属侵占,因为你的租约到租期截止,租约失效,而你也没有
使用权了,占有不具使用权的物品,他可以告你。
: 2.如果我还了片子/书籍 拒绝缴纳逾期罚金 店家是否可以控告我?
A:由於申请书上有注明,而且也是在双方合意之後才申请,这就算一种契约
,你拒绝缴纳逾期罚金,这就是一种违约行为,店家当然可以告你。
: 3.我没有还书还片是因为店家没有催收 店家是否需要负责??
A:店家实在没有义务再提醒你「你本来应该遵守的义务」
: 如果店家需要负责,我可以以此要求免付逾期金吗??
A:店家需要负责什麽呢?
: 谢谢!
: 办会员的申请书上有注明 逾期金加收方式 旧书每本每天2元
: 借书当天 有口头告知应还日期为4天後 当时我没有异议
A:双方合意,即表示契约成立,既然口头告知还书日期,而你未表异议,客观上
你是接受的,既然如此,履约就是双方责任。
你无权延期还书
店家亦无权要你提早还书。
: 逾期45天之後书店打电话来崔书告知我没有还书
A:书店实在没有义务要通知你,请遵守会员合约规定。
: 又过了4天 书店来信通知书籍逾期 并附上租书明细及逾期金额明细
: 并请求我在本周日以前处理 超过期限要走法律途径
A:书店本来就站得住脚
: 昨天我家人把书拿去还了->我想知道如果我坚持不还是否构成侵占 还是店家只是虚张声势?
: 我家人还书 并没有帮我还钱 今天书店打电话来要求处理逾期金
A:坚持不还,当然构成侵占,不然是书店欠你的?
: 我觉得太夸张了 逾期金额都可以买下那套漫画了
: 店家是说 当初会员申请书上有写清楚相关规定 我也亲笔签名 等於 同意相关罚责
: 而且逾期金额是赔偿他们营业的损失
A:逾期罚金应该如此计算,逾期四十九天,每本每天两元,那麽每本就是九十八元。
: 我主张 他们没有尽到提醒及催缴的义务 所以不应该由我来赔偿他们的营业损失
: 店家说要走法律
: 我想来问 这样我的胜算有多大??
A:你的胜算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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