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lva (嗡嗡)
看板LAW
标题Re: [问题] 未满七岁之无行为能力人触犯刑法
时间Thu Jul 23 14:37:19 2009
※ 引述《JackeyChen (一定要配温开水)》之铭言:
: ※ 引述《alwayscat (NorthSeven)》之铭言:
: :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722/17/1njnu.html
: :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722/8/1nj5h.html
: 这案件的症结,我觉得倒不是在那些什麽责任不责任能力的层次
: 开门见山,执法的警察机关一定知道「少年事件处理法」
: 该法第85条之1即规定,7岁以上未满12岁之人,有触犯刑罚法律之行为者
: 才会去适用到该法的「少年保护事件」处理(少年事件主要两大程序:
: 1.少年刑事案件 2.少年保护事件) 法虽未明文"准用"
少年事件不需要函送检察官,而可以直接函送少年法庭吗?
(这里的「函送」是不精准用词,知道意义就好。)
一般而言,依不告不理原则,不都是检察官起诉後,才由法官审理的吗?
难道少年事件不需要检察官起诉,就可以直接「函送」法院审理吗?
若警方在侦办之後,查明嫌疑人是一个未满7岁的小童,函送给检察官,
检察官不就可以直接给予不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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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9.41.187
1F:推 alwayscat:我得推一下,这也是我不解的地方之一,依程序警方得送交 07/23 15:10
2F:→ alwayscat:检察官起诉,可新闻却仅提到法官的不付审理,这中间的检 07/23 15:11
3F:→ alwayscat:察官部分整个被空白掉了,这是怎麽一回事呢? 07/23 15:11
4F:推 JackeyChen:我也是故意用函送这个字眼,反正懂得就好,另外你或许 07/23 16:16
5F:→ JackeyChen:对程序不是很理解,简单讲少年事件,少年法院(庭)有 07/23 16:17
6F:→ JackeyChen:先议权,如果少年法院判断个案必须依少年刑事案件的程 07/23 16:17
7F:→ JackeyChen:序进行,才会裁定移送检察官侦查,然後再起诉至少年法 07/23 16:18
8F:→ JackeyChen:院(庭) 07/23 1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