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nderYun (Sander)
看板LAW
标题Re: [问题] 私接有线电视
时间Tue Jul 21 00:49:02 2009
※ 引述《a00503330 (毛毛丁)》之铭言:
: ※ 引述《SanderYun (Sander)》之铭言:
: : 大家好
: : 我是个在外租屋的学生
: : 今天门口被夹了一张通知单
: : 说是这里私接有线电视
: : 我想请问一下
: : 倘若未能依照通知单中提供的和解办法
: : 必须诉诸法律途径的话
: : 那麽是我会被罚还是房东会被罚呢?
: 先确认哪时候接这条线的,租屋之前应该会告知有无第4台等等,如果在你来之前就有,
: 那你就没罪,如果是在你与房东之租赁关系期间接的,你却不知道,那感觉就更奇怪了,
: 这样的话,除非你有办法证明不是你接的,才比较好脱罪
事情後来这样发展
由於契约书上没有注明包括第四台
又第四台公司拍照存证时间我有住房之实
所以就是算在我头上了
而租屋时房东有告知第四台是他偷接的
只是我可能也无法证明
就算拖他下水我也免不了有责任
所以就是由我来负担第四台公司提供的和解方式
为何是我自己接的?
因为线在我房间
而我又是用自己的电视机
所以理所当然是我自己把线接到电视上的
因此算是我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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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04.179.145
※ 编辑: SanderYun 来自: 59.104.179.145 (07/21 00:51)
1F:→ a00503330:有用+知情,没辄了 07/21 00:56
2F:→ Okawa:契约书上没有注明包括第四台←你还真的接来看 那就神仙难救 07/21 00:56
3F:→ SanderYun:有用+不知情 情况会有什麽不一样吗? 07/21 01:27
4F:→ SanderYun:感谢各位提供意见^^" 以後我会多加小心 07/21 01:28
5F:→ a00503330:知情不知情,差在法院判定...和解的话没什麽差 07/21 01:45
6F:→ paiching:说穿了就是第四台业者要收钱嘛?应该不会弄到法院去 07/21 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