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eritahuang (明颐)
看板LAW
标题[请益]释示对外是观念通知吗?可以救济?
时间Mon Jul 20 03:20:36 2009
中央主管机关就掌理之法规为阐明其真意所为之释示,在性质上属於何种行政行为?
-->对内是行政规则 对外是释示
若见解变更新旧不一,则受较不利函示决定影响之当事人,有无救济之可能?大法官相关
解释所确立之处理原则为何?
对内是行政规则而影响其下达的行政处分 具有间接的对外效力
所以若因受不利之解释性行政规则影响而使其行政处分较不利
是合并实体救济时一并提出
若是对外-对人民无产生法效果的释示 而人民自己选择遵循释示所表明之规则
比如释示说要预留7公尺之防火巷 所以人民得拆掉冷气设施
後来释示更新又说之前的见解是错误的 只要留5公尺的空间就好
结果人民的冷气设施等於是白白拆掉的
若因为此释示变更有对人民产生有利或较不利之效果
性质上是不是如观念通知 可以进行救济(国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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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232.107.47
1F:推 bota:我觉得只要有侵害人民的权益,应该都可提救济 07/20 08:48
2F:→ bota:补习班说不能救济怪怪的 07/20 0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