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nterpirse (小嘉)
看板LAW
标题Re: [问题] 交通事故
时间Fri Jul 17 18:25:12 2009
※ 引述《t520032002 (伪善)》之铭言:
: 前天自己发生交通事故
: 事情发生是这样的
: 我本身开车 对方骑机车
: 我由巷道口出来要右转
: 有先停在巷子口 观看左右来车
: 发现该机车离我尚有百公尺以上
: 因次我将方向盘打右转 准备行驶入主道
: 结果当我车头已经偏右时
: 副驾驶座友人急忙告知小心来车
: 我转头一看 该机车未减速 时速约60KM/H
: 且回头观看(该机车并未装设後照镜)
: 此时对方距离我已经不到10公尺
: 结果他就这麽撞上我汽车的驾驶座
: 驾驶座车门凹陷(撞击点)玻璃全碎
: 对方机车龙头全毁
: 所幸无人身亡
: 我是被汽车玻璃割到左手
: 而他是身上有多处擦伤
: 结果後来交通警察来量
: 量完之後的结果是我错7 他错3
: 因为最大的问题是支道车必须让主道直线
: 可是我觉得很委屈
: 因为他车速实在很快
: 且他没有煞车(因为他转头看後面)
: 下礼拜一 要去警察局协商
: 想请问是否有人可以告知我 符合法律的解决办法
: 或者我有什麽优势立场可以使用
: 因为感觉对方要狮子大开口
: 虽然车祸每个人都会说自己对 可是我真的觉得很委屈...
: P.S.双方都没有酒驾
: 感谢帮忙
一、原本主干道就有权先行
二、你可以目视就能判断距离你一百公尺?且亦能判断其时速约六十?
三、同上点,因为不清楚该路段的速限,所以计算如下
以他速度而言,平均一分钟可跑一千公尺
一秒钟就有十六~十七公尺
也就是差不多六秒钟就可以到达你的路口
四、承上,这样子你的转弯会不会太赶了,况且目视还不一定准。
如果他没有超速,这一个责任你就更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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