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indynieh (月影...)
看板LAW
标题[问题] 遗产股权及房屋
时间Fri Jul 17 11:21:01 2009
各位板上的神人们
这个问题困扰我很久了,想来请教大家
我爸爸上个月过世,留下了一笔遗产
EX: 他是公司的股东之一(也是董事之一),
现在目前要做的就是把他原有的股份继承到我妈(配偶)、我和我弟的名下
但因为公司是大伯的,股东是他们兄弟四人(大伯、姑姑、我爸、叔叔)
可是因为不明原因,我爸和叔叔的股份从原有的四分之一变成十分之一
而爸爸出殡那天,大伯和姑姑来要我们签一份: 我们继承的股份不得转卖或其他用途
内容的意思,也是叫妈妈放弃继承权(依法律,配偶也有继承权吧!)
但问题在於,就算我们继承了,那股份的部份他们还是可以任意的变更,
就算卖了,我们也不能说什麽罗??
另外因为我爸是公司的董事之一,他们说在一个月内要改选董事,要我们提出一些资料等
可是…,继承不是三个月内吗? 他们在急什麽??
还有一个问题,台湾的遗产继承是六个月内吧?
大陆的才是两个月内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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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lighthouse:公司型态是什麽? 有限还是股份有限? 07/17 13:47
2F:→ cindynieh:好像是股份有限 07/22 1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