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htgs ()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引用小说内容(序章部分)的问题
时间Sat Jul 11 15:37:17 2009
请问一下,如果想试译一篇外文小说的序章部分,
并将原文与译文一起寄给某公司做为应徵之用,
是否有着作权上的问题,或是需要加注小说出版社或是作者等资讯?
怎麽做才合法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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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72.237.182
1F:推 Eventis:找个作者死掉几十几百年的人类公共财不就好了? 07/11 18:31
2F:→ ihtgs:除此之外没有别的办法了吗^^? 07/11 18:44
3F:→ ihtgs:因为我要翻的不是英文,几十几百年前的小说可能比较难找到… 07/11 18:49
4F:→ ihtgs:而且,太过古老的文法和现在不太一样,拿去做试译也不太恰当 07/11 18:49
5F:推 Rhadamanthuz:有限定非小说不可吗?不然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判决可试试 07/11 19:18
6F:→ ihtgs:你好,因为是要应徵日文小说的翻译,所以想用小说来当试译 07/11 19:32
7F:→ ihtgs:只翻序章的话,也会侵犯着作权那我只好放弃了@@; 07/11 19:33
8F:推 depravity:政府新闻稿如何?? 07/11 22:33
9F:推 Rhadamanthuz:日本最高裁判所判例汇编如何? 07/11 22:39
10F:→ Rhadamanthuz:上次去王Δ乙老师家 看他老人家正在翻阅 07/11 22:41
11F:→ lighthouse:请公司提供原文吧 理论上公司应有已取得授权的其它文件 07/11 22:42
12F:→ ihtgs:真的非常谢谢各位! 我知道该怎麽做了^^ 07/12 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