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iannfcu (飞在风中的小雨)
看板LAW
标题Re: 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55条
时间Wed Jul 8 13:59:25 2009
但是在台中市
警察几乎都以红线和公车专用字样来做为取缔依据.
几年前我朋友被停在路口(大约四五公尺宽)的两辆自小客挡住路
但是该路口仅划设路边黄线(非路口转弯的标线)
叫来警方
却得到"黄线无法取缔"(当时已超过晚上八点)
警方就只有查车主电话请车主前来移车.
而在青海路的家乐福旁(源通巷口)
有一消防栓
但其红线只划设单边
我看过警方来取缔违停时就只针对有红线那边开单
另外一边就没事...
最近市内许多公车站
原本公车专用都改成"'黄线加上公车停靠区"
这意思是一般车辆可以临停吗?
结果却变成免收停车费的停车区了...
是不是也是警方怕是而不取缔呢?
※ 引述《enterpirse (小嘉)》之铭言:
: ※ 引述《qday (无聊的olg真多)》之铭言:
: : 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车招呼站十公尺内或消防车出、入口五公尺内临
: : 时停车。
: : ---
: : 想请问一下 如果公车站牌前并没有公车停车位的白框
: : 是否可以停车啊?
: : 如果有台自小客车停在公车站牌前超过五六个小时的可以叫警察来取缔吗?
: : 因为我去问交通队的 他说没白框难以蒐证 (我想是不想管事吧)
: 以法条解释
: 公共汽车招呼站十公尺内
: 自然只要有站牌就是招呼站
: 这与地面上有没有白框没差
: 如果对方不管事
: 就直接摄影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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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40.112.46
1F:→ rock0807:黄线只能"临停" 车熄火 那叫违停 只是警察不想开而已 07/08 20:24
2F:推 hcya:不是,的确有些黄线路段晚上几点以後,或周末是可以停车的, 07/11 12:55
3F:→ hcya:路旁都会有标示。 07/11 12:55
4F:→ jiannfcu:没有标示的 就适用条例 晚上到早可以停车(不分是否假日) 09/23 1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