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lin0115 (别惹我发火)
看板LAW
标题Re: [问题] 请教民法债权问题 感谢大家
时间Sat Jul 4 13:42:12 2009
※ 引述《zxfe (喇拉把拉)》之铭言:
: 甲 乙 丙 三人皆在本票(假设一千万)上签名盖章,其共三笔土地提供担保设定
^^^^^ 这是关键字 ^^^^^^^^^确保债权
: (三人有合约载明三人中 乙 丙负责清偿此笔债务)
: 债权人可否针对一人(乙) 或两人(乙 丙)之所有土地(公告市值超过一千万)对其总额
: 进行强制执行拍卖?
: 或是一定要三人土地一起拍卖才可以保障债权人的权益不会受损??
: 总言之就是债权人卖掉两笔土地就可以收回债务 并仍保有一笔土地债权
: 请问债权人可否这样切割拍卖?
对任何一人都可以行使追索权
不太懂你的意思
一旦执行拍卖抵押权归於消灭
甲乙丙的土地都可供拍卖以抵偿
他们三人的合约并不能对抗债权人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12.237.239
1F:→ lighthouse:主要问题应该是民法875~875之4吧 07/04 1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