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pll319 (kaorusama)
看板LAW
标题[问题] 新版继承权问题
时间Sat Jun 27 16:54:32 2009
我自小因父母离异而由外公外婆抚养
妹妹则与父亲同住抚养
91年父亲帮妹妹办了就学贷款当了保证人
但5年前父亲过世了
因未与父亲同住无法得之他负债情形
所以当时疏忽抛弃继承权动作
实际也未继承父亲一分一毫财物
今年98年6月收到银行向法院提告我妹妹未缴清就学贷款债务
之後就将我题为被告人,并请求清还债务
请问在现行法规下,我出庭时应该如何跟法官解释呢?
另外,我妹妹因无收到银行催缴通知为由而未去缴款
但是他已有正当工作,也已结婚生有一子有了家庭
为何银行不直接对她帐户进行扣款或查询人口所在呢?
发生了此事後我也立即通知我妹妹
她也於5月向银行联络告知愿意继续清还债务
也开始缴款了
但银行的告诉依在,而且我还是被告人
需传讯出庭,费用还需被告负担
实在造成我很大困扰
我能作什麽保障自己的权益嘛?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44.108.116
1F:推 Rhadamanthuz:可参考 本板(Law) 文章代码(AID): #1A67d88C 相似处 06/28 00:18